眼看期末考試時間將至,宜賓學院部分選修了申論課的同學陷入糾結之中。主講申論的老師郭五林前不久在群里發布通知,稱凡購買其編寫的申論教材的同學,每買一本書期末考試時加平時成績5分,每人最多可以加20分,也就是買4本書。此舉引發部分學生質疑和不滿。(12月19日《成都商報》)
有一句俗語叫做“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指的是某些掌權的人,利用職務的便利,滿足一己之私,這種行為飽受公眾詬病,為世人所不齒,為法律所不容。
而在大學校園里,居然也出現了類似的傾向,某些教授也經營起了自己的“一畝三分地”,利用職務之便,向學生兜售自己編寫的書籍。本來這也沒啥可說道的,身為大學老師,出版自己的專著,是一件值得慶賀與點贊的事情,至少說明你的學術能力很強,將某些知識傳播給學生,也并無不妥。
這種情況下,只要你出的專著對學生有用,完全可以向學生進行宣傳與自我推介,相信會得到學生的認可,從而積極向你訂購。可你摸準了學生的某些弱點,用買書加分的方式,向學生兜售自己的新書,如此一來,學生即使很反感,也只好掏錢買書,一來免得得罪了老師,二來還可以加分,通過這種方式賣書,很奇葩,很丟人,不知學生從書中還能學到什么?
顯然,郭五林的賣書加分行為不代表學校,充其量只是個人的自私自利行為,換言之這也是一種變相甚至是另類的權錢交易。或許你有給學生加分的權力,但你無權借機賣書斂財,從某種程度上說,你對你自己的書籍很不自信,否則不用加分也會有學生自覺自愿買書。雖然校方叫停了這種不光彩賣書行為,但是對這種損害學校聲譽的做法,必須進行問責,真正營造一個風清氣正、公平競爭的教育環境。
(責任編輯: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