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關于進一步推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經驗的若干意見》。《意見》要求,要破除以藥補醫,建立健全公立醫院運行新機制,并明確表示,所有公立醫院取消藥品加成。(11月9日新華社)
因為藥品加成直接關系到民眾的醫療負擔,關系到“以藥養醫”體制的破除,此次《意見》中的要求的取消所有公立醫院藥品加成,格外引發外界的關注。不過,作為醫療體制改革必須要攻下的一個重點、難點,取消藥品加成固然重要,但其最終效果如何,卻還有賴于做好改革的“加減法”。
從2012年6月啟動實施第一批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到2015年改革的全面推開,取消藥品加成這項改革的現實效果,其實已有顯露。就在前不久,湖南湘雅醫院院長孫虹就對外表示,“由于政府不給任何補償,實行藥品零差率后湘雅醫院一年收入減少2億”,導致“今年不得不停掉5000萬的設備采購預算。”醫院負責人對這種狀況的強調,或不乏有醫院單方面的“叫苦”之意,但其折射出改革過程中某種利益協調的失衡,恐并非虛言。如有媒體調研發現,政府承諾的藥品零差率實施后補償不到位是常態,到位是特例。顯然,若這種狀況持續,勢必影響到醫院參與改革的積極性和醫療服務行業的活力。
事實上,《意見》中所提及的取消藥品加成的改革,還包括了統籌考慮當地政府確定的補償政策,精準測算調價水平,同步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并通過規范診療行為、降低藥品和耗材費用等騰出空間,動態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換言之,取消藥品加成,僅僅是改革的突破口,重點還在配套改革的落實。需要厘清的是,取消藥品加成是為了打破“以藥養醫”體制,但卻并不是要從醫生身上“割肉”。那么要確保醫生收入維持在合理水平,就必須依賴醫療服務價格調整的同步到位,讓醫生的勞動價值和回報更多以技術和服務來體現。
此外,取消醫院藥品加成,是否能最大限度降低藥品的價格水分,壓縮價高虛高的空間,在業界也仍存爭議。有專家就表示,零差率只是降低藥價的“細枝末節”,藥價的主要推手在招投標,包括回扣和腐敗等因素,導致藥品招標價格甚至可達到出廠價格的600甚至1000倍,因此,不該僅拿醫院15%的藥品加成做文章。就此而言,要真正在藥品價格上為醫療體制改革騰出更多空間,恐怕還需要更深入的觸動更多“既得利益”。
取消藥品加成也好,調整醫療服務價格也罷,其最終目的都應是實現民眾醫療負擔的降低和醫療服務質量的提升。因此,在改革過程中,無論利益如何調整,制度如何設計,都應把這兩項指標放在最突出位置。同時,在利益補償上,也要防止出現“會哭的孩子有奶吃”的現象,以保證改革的公平性。
醫療體制改革,必然觸及深刻的利益調整,實質上是一道復雜的“加減法”,關系到從政府到醫院到醫療行業的整個醫療責任與利益鏈條的再塑。取消醫院藥品加成,僅僅是這道算術題最基礎的一步,相關配套制度的“運算”若不能協同啟動,則很有可能令結果“失真”,偏離預期的改革目標。所以,民眾關注藥品加成的取消,更期待看到取消之后的配套改革如何跟進。
(責任編輯: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