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風文明是建設文明鄉村的重要內容,也是政府完善農村基層治理的重要抓手,在當下越來越受到各地高度重視。
農村基層治理之所以倚重鄉風建設,很大程度與農村社區的固有特點有關。在我國,農村人口的空間分布總是呈現出一種小聚集、大分散的格局,農村社區廣泛而分散,政府直接開展日常管理存在很大困難,成本高昂。古時候,鄉村社會往往是在接受過儒學熏陶的地方精英帶領下,通過宗族、禮法、家規、鄉約等培育、傳承符合儒家思想的家風、鄉風,以此實現鄉村的自治和基本秩序。
當前,少數農村出現了村委會、黨委組織渙散等問題,農村的鄉風也出現了分化。大部分農村在包含勤勞、誠信、奮斗等積極價值的鄉風熏陶下,通過發展特色產業、移風易俗等使村民們過上了富裕、文明、和諧的美好生活;而另一些則因鄉風的渙散崩壞變成了臭名昭著的詐騙村、賭博村、邪教村、造假村等。
在農村基層治理日益完善的今天,鄉風對農村發展與和諧的重要性也將越來越大。建設富裕文明和諧的鄉村,不應再重走由政府直接介入具體管理農村日常生活的老路,而要充分支持并引導農村社會進一步完善村民自治體制,多管齊下培育弘揚文明鄉風。首先,要加強基層村民委員會和黨委的作用,充分發揮好既有制度化機制的作用,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農村文化活動和管理工作,充實和豐富村民的業余生活和思想,推動文明鄉風的形成。其次,針對農村熟人社會的特點,充分發揮有能力、有品德、有聲望的“新鄉賢”階層在農村社區的模范帶頭作用,鼓勵引導其帶領村民勤勞致富、遵紀守法、移風易俗,加速文明鄉風的形成。最后,對于一些農村近些年出現的傳統民間力量的復興,既要加強管理,也要引導、挖掘、繼承、弘揚傳統文化中的積極因素,使其煥發出新的時代風貌。
當然,在借鑒傳統文化積極因素時,政府應加強引導,選取傳統文化中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現代科學和法治精神的內容,防止以傳統之名侵犯個人合法權益、搞封建迷信情況的出現。(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潘曉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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