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連日來熱力“爆表”。據上海中心氣象臺預報,未來一周,本市仍將維持高溫晴熱天氣,最高氣溫預計在36—38℃,不排除出現39℃以上極端氣溫的可能性。據媒體報道,從7月中旬起至26日,上海10多家三甲醫院每天的門急診量在1萬人次以上高位運行,已有多人重癥中暑危及生命,一例熱射病患者已死亡。
極端高溫與大風、暴雨、冰雪災害一樣,也是一種氣象災害。這種災害的影響雖然看似較“靜態”,但其危害也十分嚴重。它不僅影響到社會正常秩序,也威脅到人民的生命和國家財產的安全。如何積極應對高溫災害,這不僅僅是人文關懷的體現,更直接關系著每個公民的健康權甚至生命權。那么,高溫關懷能否給群眾更多清涼?我們城市管理還有哪些改進余地?在極端高溫下,我們必須進行冷思考。
首先,“極端高溫也是一種自然災害”要大力宣傳,深入人心。目前,抗高溫顯然沒有像抗洪、抗震一樣,形成一套比較完整的應對方案。面對天災,有些部門應對匆忙,各敲各的鑼,各吹各的調。各單位應對高溫的舉措零散,更缺乏制度化。應對極端高溫,是否也應有一個統一的領導機構來統籌負責,構建一整套城市熱災管理體系和長效機制,明確各方責任、調動資源,主動應對高溫災害性天氣。只有這樣,服務公眾才有持續的動力機制,才能使公眾避免高溫的危害。
其次,高溫下的勞動保障,是防止工傷事故和職業病的必然要求。這不是福利,而是一項權利。能否采取多種措施,對于企業和室外作業現場防暑降溫?比如,適當增加勞動者的休息時間,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室外作業等;在單位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給勞動者放“帶薪高溫假”,給予他們“特別的愛”。同時,勞動者的高溫權益能否與時俱進?比如,每年發放的高溫費,針對高溫災害嚴重程度采取靈活多樣的發放標準。從實際狀況看,高溫費發放不到位時有發生,能否以立法的形式,保障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的權益?
再次,面對高溫天,我們除了應對,還要有反思。據氣象專家稱,地球氣候變暖是由自然的氣候波動和人類活動共同引起的。人類活動主要包括汽車不斷增加,石油、煤炭等消耗不斷排放,不僅加重污染,更加劇了溫室效應。當下城市人群密集、高樓林立,水泥路面增加,形成熱島效應。因為炎熱,人們躲進了空調房,室內溫度下降,卻把熱氣排到了室外。對此,國際經驗值得借鑒,主要包括讓地面透氣、植多層植被、植物攀上墻、減少能源消耗等多種給城市降溫的做法。我們也應當提倡和踐行綠色發展的理念,節能減排、低碳生活、綠色出行,給城市降溫。
如今持續高溫日,正是黨的“兩學一做”學習教育之時。我們期盼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動真格,真正解決群眾高溫中的實際問題,比如,能否確保人民群眾生活用水、用電、用氣的正常供應?能否穩定市場,確保蔬菜供應?能否在方案上更加可行,在細節上更加用心,在關懷上更多清涼?讓更多的勞動保障、勞動權利,能像涼爽的清風一樣,吹到每一個熾熱的角落、每一位市民的心中。
(責任編輯: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