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人社部部長尹蔚民向媒體表示,按照工作計劃,今年將會拿出漸進式延遲退休方案。這項政策的制定遵循3個原則,一是小步慢走,逐步到位;二是區分對待,分步實施;三是事先預告,做好公示。同時,對于區別對待,有專家表示,女干部可能會率先實施。(7月14日《經濟日報》)
遵循“3個原則”,可以說是執行延遲退休政策的“路線圖”;而其中的“區分對待”,因事關勞動者切身利益,更受人們關注。特別是,有專家建議“女干部率先延退”,引發公眾熱議。此前,社科院提議,從2018年開始,女性退休年齡每3年延遲1歲,男性退休年齡每6年延遲1歲,即延退“女士優先”。去年3月,人社部出臺新政,副處級以上女干部及具有高級職稱的女性專業技術人員,退休年齡將延至60周歲。表明“女干部率先延退”,已形成社會共識。
目前執行的退休政策,是女干部55歲、女職工50歲,男性一律60歲,導致女性平均退休年齡,比國內的男性平均退休年齡年輕了5至10歲。因此,適當推遲女性退休年齡,實現男女退休年齡“步調一致”,也一定程度上體現了男女平等。不容忽視的是,女性平均壽命比男性長,受教育時間也相對延長。如一個具有本科學歷的職業女性,走上工作崗位已接近25歲,到55歲退休,其服務社會的時間只有30年。
特別是,一些女性身體狀況良好、工作經驗豐富,但由于退休年齡的限制,只能告別工作崗位。這對職業女性和整個社會來說都是一種損失。有調查顯示,城鎮60歲以上退休人員再就業比例超過30%,其中女性占相當比例。例如,一家報社返聘了一名1946年出生的女性擔任常務副主編,這位女同志工作能力強,孩子已經工作,沒有家庭負擔,她完全可以繼續工作,但由于年齡限制,只能通過返聘的方式請她繼續工作。返聘制度盡管減輕了單位負擔,但無形中將負擔轉移到了社會層面。
可見,女干部率先延退,是一種公平選擇。應先從女干部開始,逐漸延遲到60歲退休;待時機成熟后,再涵蓋所有職業女性。同時,無論是男性還是女性,其退休年齡不能搞一刀切,應建立柔性退休制度;即設置一個彈性規定,勞動者可以根據自身的身心狀態,在一定年限中選擇退休時間。總之,退休制度的建立,應體現男女平等和社會公平,應有利于社會保障體系的可持續發展,應更好地激勵老有所為,讓老年人在發揮余熱、奉獻社會的同時,生活得更充實、更有尊嚴。
(責任編輯: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