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決定在全國部分地區聯合開展建立健全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試點工作。這是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投資者利益的一個重要舉措,標志著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的基礎制度建設又向前邁進了重要一步。其目的就是要建立、健全有機銜接、協調聯動、高效便民的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依法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維護公開、公平、公正的資本市場秩序,促進資本市場的和諧健康發展。
我國擁有全球數量最多、最活躍的個人投資者群體。根據中國結算公布的報告,截止到2016年5月底,投資者數量為10687.55萬,其中,自然人為10657.51萬。另外,持股市值在50萬元以下的占比為94.39%。
中小投資者雖然數量眾多,但相對來說還是處于弱勢地位,風險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不強,容易受到侵害。因此,加強投資者保護、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也就成了監管層長期推進的一項重點工作。
以此次兩部門決定在全國部分地區聯合開展建立健全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試點工作為例,這是落實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任務的重要內容,是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重要舉措,是提升證券商事審判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抓手,有利于進一步暢通投資者訴求表達和權利實現渠道,有利于加大對資本市場群體性糾紛的柔性化解力度,對于維護投資者信心、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不斷夯實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基礎意義重大。
另外,此舉不僅可以有效平息糾紛,定紛止爭,安定社會關系,更為重要的是能夠讓違法者付出經濟成本和代價,真正實現矯正市場主體行為,形成公平、公正市場秩序的目的,進而提振投資者信心,從根本上穩定市場預期。正因為如此,有效處理和化解投資者糾紛,保護好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是資本市場的公平之源、信心之源,也是資本市場的效率之源、發展之源。
當然,在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保護、維護中小投資者權益方面,監管層也做了不少工作。但是,我們也要看到,我國資本市場經過20多年的發展,雖然中小投資者權益維護方面有所改善,但離投資者滿意還很遠,市場上侵害投資者權益的現象屢禁不止,投資者維權之路荊棘叢生,具體看,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中小投資者保護客觀環境不佳;二是中小投資者維權主觀能動不夠,體現為權益意識淡薄,主動行權、維權積極性不高。
所以,在這方面,我們要做的工作還有很多:要保護好、維護好廣大中小投資者參與市場的積極性,必須通過全面、系統、權威的法律制度規范,將投資者參與市場交易的權利公平、機會公平和規則公平落到實處,而這也是增強我國資本市場吸引力和競爭力的根本出路所在。
總之,此次最高法和證監會聯手,是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的基礎制度建設向前邁出的重要一步,未來在這方面還有很多工作要做。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保護,沒有終點。
(責任編輯: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