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一天,網友聽說陜西神木縣農業局副局長楊艷赫然位列當地法院公布的“老賴榜”,覺得官場里竟然也有這么三觀凌亂的存在。第二天,當地紀委表態之后,網友頓時有一種三觀碎了一地的直觀感受。神木縣委常委、紀委書記表示,“上老賴榜說明其誠信出了問題,但沒涉及到犯罪,目前還不能對其進行問責。”
老賴榜上的楊艷,在神木縣農業局4位副局長中排名第四,領導分工為:協助局長抓財務,分管工會信息化工程、計生、黨建、精神文明、綜治、廉政、信訪、合作社建設、種子管理站、農業綜合執法大隊、農村經營管理站。理論上,一連串的擔子,應該是忙得氣都喘不過來。但是老賴榜顯示,楊艷和她的丈夫,在法院宣判之后,不能清償民間借貸共計300萬元的款項。而且,法院工作人員“此間做了大量工作,始終未能達到效果”。可見這位副局長,私底下生意上的壓力已經夠喘不過氣來了,能夠做納稅人交辦工作的精力,應該是非常有限。同時也可見,老賴這頂帽子,楊副局長是認定了戴的。
楊艷和她丈夫,從事的民間借款,是否合法暫且不表;她有沒有利用職務的身份為這筆高額、高息的借貸提供幫助,相關報道也未表述。但是,當地紀委僅以個人“誠信出了問題”為由免于問責,這是無論從哪個邏輯、哪條紀律來說,都是說不通的。
按照中央文明辦、最高法院、工商總局等部委《關于印發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的通知》,以及陜西省高院和省級有關單位的文件要求,法院公布的“黑名單”上的失信被執行人,最終的目的是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讓失信者寸步難行”。而已經既成違法的這位副局長,竟然在當地紀委的認知中僅僅屬于個人誠信問題,竟然將她的個人借貸還款誠信,能夠與工作誠信、領導角色誠信完全隔離開來說事,這種截然不同的說法,讓人很難相信完全出于政策理論的水平問題,而是懷疑是否屬于對待領導干部出了問題之后的“方法論”。
神木縣農業局局長,與神木縣紀委領導的“世界觀”驚人一致,表示,“楊艷的事是個人行為,和供職單位沒有關系。”但與官場這種驚人的一致相反的是,網友對于作為一名農業局的副局長,個人在借貸問題上所反映出來的誠信問題的認知,同樣也是驚人的一致:認為是與一個人做人、做官的誠信問題,不可能撇得開關系。一個人,能夠做到一邊是誠誠信信做官,一邊是誠信喪失做生意,這人格需要分裂到什么程度才能做到?人們也很難相信,一個上了法院黑名單的老賴,又怎么可能集中精力抓工作,怎么可能理直氣壯地給人們講黨建、講精神文明、講綜合治理、做信訪工作。人們有理由相信,一個與黨的建設要求相悖離、與精神文明相對而行、需要被別人所信訪的領導干部,又怎么可能管得了黨和政府交給她的這個攤子?
就讓這位副局長的革命工作放一放吧,四個副局長,有一個放一放,林業局這塊天塌不下來。副局長的錢還不出,官員隊伍的整張臉面、法紀的尊嚴與尊顏,就會在老百姓眼里有一種塌下來的感覺。
(責任編輯: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