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和交通運輸部日前聯合發布《交通基礎設施重大工程建設三年行動計劃》。根據這個行動計劃,在2016-2018年的三年內,我國擬重點推進鐵路、公路、水路、機場、城市軌道交通項目303項,涉及項目總投資約4.7萬億元。可以預期的是,隨著這個行動計劃的展開,新一輪大規模的“鐵公基”建設將在我國呈現。
在我國經濟進入新常態后,原來由投資拉動經濟增長的模式正在改變,而與此同時發生的一個現象,則是經濟增速下行的勢頭一直未能有效扭轉。根據日前《人民日報》所刊發的對權威人士采訪的重頭報道來看,在我國經濟增長趨勢形成“L”形走勢后,未來數年我國經濟增速將長期停留在中高速增長階段,已經不大可能回到以往的高速增長。在這種背景之下,未來三年有高達4.7萬億元的投資項目上馬,對于保持經濟增長不致出現“斷崖式下跌”,顯然將起到重要的支撐作用。
中央政府已經多次強調,在經濟結構調整的過程中,除了交通基礎設施項目,國家對批準重大項目上馬將持審慎態度,因此,這個三年行動計劃與中央的精神并不違背。而交通基礎設施項目之所以能在投資壓縮的大環境下“網開一面”,當然是希望讓它能夠對經濟下行產生抵御作用,但更重要的是,交通基礎設施的完善能夠對地區經濟的發展產生全方位的拉動作用,最近幾十年我國經濟的高速發展,與交通設施的快速發展有密切關系。因此,在目前加大“鐵公基”投資,從總體上說,是一件既能有益于當下,也能造福于未來的工作。
每當經濟增長出現放緩趨勢的時候,加大“鐵公基”的投資便成了政府的不二選擇。就“鐵公基”建設來說,它不像鋼鐵、煤炭等產品一樣可以由市場的銷售和購買即時地反映出產能關系,因此它的投資是否符合市場需求,往往是一個并不受重視的問題。但是,我國鋼鐵、煤炭等行業之所以會出現嚴重的產能過剩問題,一個重要原因是對它們的投資只是為了拉動GDP,而忽視了它的效益,如果對“鐵公基”的投資不講效益,雖然不會像鋼鐵、煤炭等行業那樣產生很直觀的產能過剩問題,但是交通設施建成以后,如果缺乏足夠的交通流量,同樣會造成嚴重的投資浪費。
在我國以往的“鐵公基”建設中,脫離當地的實際需求,大規模上馬高速公路、機場,建成后卻缺乏足夠的交通流量,導致投資難以收回,政府反而需要投入大量保養維修資金,這種情況并不少見,有的機場由于航班過少,甚至基本閑置。雖然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交通流量漸有增加,但這種超前建設的設施已經破舊,要維持正常使用需要再投入大量資金。因此,在我國再度準備大規模上馬“鐵公基”之時,這方面的教訓應該認真吸取。
加大“鐵公基”投資也要講效益,這就需要政府改變僅僅用“鐵公基”來支撐經濟增長的傳統思路,要將“鐵公基”建設納入市場化的軌道,如果一個地區既有的交通設施已經基本能夠滿足需求,新的“鐵公基”項目的上馬就沒有多大的必要性,這一點對于東部地區來說顯得尤為重要。而就廣袤的西部地區來說,雖然交通基礎設施還比較落后,但“鐵公基”的大規模上馬也需要與當地社會經濟的發展水平保持大體平衡,如果太過超前,反而會對當地經濟發展產生拖累作用。
(作者為財經評論員)
(責任編輯: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