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都隱隱地展示著一種姿態:反正我能等得起,看老百姓去鬧誰,看誰架不住老百姓鬧。雙方似乎從未想過,這上百戶拆遷戶的著落,正是它們存在的基本義務之一。
房地產領域的吊詭景觀總是很多,“樓歪歪”“樓停停”“樓脆脆”不一而足。按這個取名“慣例”,把吉林扶余近百拆遷戶擋在門外的回遷樓,大概得叫“樓空空”吧。
據報道,吉林省扶余市“政協賓館”區塊2012年拆遷、2015年建好了回遷樓,開發商德卡公司卻延宕了半年不給拆遷戶們交鑰匙,原因在于它和扶余政府之間正在進行一場博弈。這邊廂,德卡公司稱自己“也是受害者”,因為扶余市政府違約在先,沒有給他們進行稅費減免,導致項目嚴重虧損;那邊廂,扶余市住建局也滿腹委屈,堅稱自己沒有錯,是德卡公司借此想要更多的政策優惠。
結果就是,神仙打架,百姓遭殃。
開發商與地方政府在地產項目合作中的關系常常微妙,能利益共謀時就會組成緊密的共同體;一旦出現利益沖突,關系又瞬間脆化。但無論是好是壞,都常常背離正常契約關系的處理邏輯。比如,德卡公司認為地方政府承諾稅費減免的依據是一份名為《關于德卡開發情況需要研究相關優惠政策所涉及問題的會議紀要》,想必當時在“招商引資”的大旗下,還有更多美好的口頭承諾。但一般情況下,政府文件并無法律效力,能否在訴訟中起到“參考”作用,也要看具體情況和法官判斷。與之相對應,在雙方默契破裂之后,開發商也沒有走行政訴訟的渠道,雙方都“自然”地選擇了捆綁第三方利益進行角力,也即,拉著老百姓當擋箭牌進行肉搏。
這明顯是一種下三路的博弈方式——通過制造公共利益的損失,來降低自身的博弈成本。相比行政訴訟的敗訴風險和高成本,開發商更愿意將自身損失轉嫁到拆遷戶身上,通過拆遷戶的利益訴求向政府施壓;相比起與開發商厘清歷史亂賬(當然,有可能是上一任主官留下的),扶余政府更愿意將這種矛盾簡化為開發商與拆遷戶的民間沖突,從這場由其肇始的矛盾中抽身。雙方都隱隱地展示著一種姿態:反正我能等得起,看老百姓去鬧誰,看誰架不住老百姓鬧。
也許是新聞報道的篇幅有限,能看到的只有雙方的自我辯護,沒有看到任何一方,對一直“游蕩地過日子”的拆遷戶表示出歉意,哪怕僅是同情。擔負民生責任的機構沒有展現出民生視角,本該依從商業倫理的企業,也沒有表達對變相違約的歉意,雙方都“有理有據”、理直氣壯地強調自身權益。雙方似乎從未想過,這上百戶拆遷戶的著落,正是它們存在的基本義務之一。
還是法庭上見吧,別拉著老百姓利益墊背。
(責任編輯:鄧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