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上游新聞收到的一份官方文件顯示,貴州省遵義市鳳岡縣發布紅頭文件:禁止復婚、再婚操辦酒席。紅頭文件引發當地熱議。(1月28日中國廣播網)
紅頭文件禁止公民操辦酒席不是新聞,紅頭文件禁止公民操辦酒席屢發才是新聞。我注意到媒體報道引發全國反響的就有兩起:一起是2015年8月4日,一則“四川省巴中市通江縣政府發文要求滿70歲才準操辦壽宴”消息在網上曝出,引起多家媒體關注和社會各界熱議;另一起是,2015年10月29日《新京報》訊,陜西省大荔縣許莊鎮執行“紅白喜事理事會制度”一事,稱誰家有紅白喜事,都會有村干部將“制度牌”掛在事主家門外,告知親戚朋友并非事主小氣,而是村里有規定,每桌酒席費用不得超過300元。我不知道紅頭文件禁辦酒席這檔子糗事全國到底有多少;但我敢斷言,加上幸免未被媒體曝光者,肯定不止這些。
法治社會,政府公權力“法無授權不可為”,公民個人私權利“法無禁止即為允許”。紅頭文件禁止公民操辦酒席之類,是否涉嫌違法侵害公民權益損傷政府公信不是問題,問題是,在依法治國大背景下,紅頭文件禁止公民操辦酒席之類一而再再而三屢發,尤其是在2015年8月19日《人民日報》曾刊文,罕見痛批“紅頭文件泛濫連百姓操辦酒席也操心”現象之后,有些地方政府仍然“外甥打燈籠—照舊(舅)”我行我素,則讓人百思不得其解。我不禁詰問:地方政府公權力侵害私權利何以屢發?它到底在告訴我們什么?
早在2014年10月23日,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就明確提出:各級政府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在法治軌道上開展工作,創新執法體制,完善執法程序,推進綜合執法,嚴格執法責任,建立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依法行政體制,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紅頭文件禁止公民操辦酒席屢發,說明少數地方政府依法行政現狀不容樂觀,建立法治政府進程尚任重道遠。
無論如何,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時代,紅頭文件禁辦酒席屢發令人尷尬說不過去。民間曾有一種說法,“黑頭管不住紅頭,紅頭管不住無頭”。“黑頭”喻指法律,“紅頭”暗指紅頭文件。其昭示我們,設若官員對法治缺少敬畏,抑或法治意識淡薄,不信不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再好的制度設計也是中看不中用的“銀樣蠟槍頭”。紅頭文件禁止公民操辦酒席屢發告訴我們,“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在一些地方既時不我待,又光說不練。
自古以來,在國人眼中,印把子(公章)都象征和代表著權力。紅頭文件原本無有嚴格定義,從規定到通知,都可以普適納入范圍。在少數地方官員眼里,一紙紅頭和紅印代表著不容置喙的權威,一些地方政府出臺紅頭文件禁止百姓操辦酒席,便成為殊途同歸屢試不爽的人治首選。要命的還在于,就紅頭文件出臺程序而言,往往只經幾個主要官員之手,甚或有時索性一把手“拍腦袋”一錘定音說了算,程序簡便易行至這一份上,“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自然成為水月鏡花每每落空。說到底,紅頭文件禁辦酒席屢發,說明官員權力濫用慣性還具有頑固性和耐久性,實在掉以輕心不得。
(責任編輯: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