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省消防總隊召開全省電動車整治工作新聞通氣會,稱近年來全省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大幅上升,目前已達2000萬輛,僅鄭州就有300萬輛,而電動自行車火災數量也在急劇上升。截至目前,今年已經發生了402起,僅鄭州一地就發生了226起。針對這一情況,10月15日至11月30日,省公安廳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專項治理,將下大決心、大力氣整治電動自行車違法違章停放、充電等問題,堅決預防和遏制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的發生。
在專項治理行動中,鄭州市雷厲風行,對違法違章停放的電動自行車一律拖走。對此,網上一片贊聲,都認為應該對電動自行車嚴格管理。為何?民心所向。長期以來,電動自行車違法違章停放、充電等問題,已經對附近居民造成了嚴重的威脅。根據消防測試,一輛電動車起火,就能危害到整棟樓的人。對于一棟6層樓房來說,這一過程只需要4分鐘時間。
記得去年修訂《河南省消防條例》,就新增了電動車充電、存放管理的相關內容。而且,鄭州市公安局等五部門共同下發文件規定,對私拉電線充電者,可處以200元罰款。但是由于種種原因,效果不明顯。這次是真的是下狠手了。
在下狠手的同時,竊以為,在整治電動自行車的問題上,要更多地發揮樓長、社區居委會、街道辦事處等基層人員與基層組織的作用,動員他們與小區物業管理方面及時溝通協調,加強安全監督、檢查以及安全宣傳教育,督促各個社區盡快配套設施建設,積極引導居民有序停車,合理降低居民的充電成本,尤其是在配套設施的建設方面,要站在居民的立場上多一些人性化的考慮,既不能增加收費項目,又要方便居民出行。同時,動員各個單位積極建立配套的電動車停放、充電設施,對電動車進行一定的分流。從根本上說,社區、單位、學校、社會都應該立足于提高市民的文明程度,樹立牢固的安全防范意識,只有這樣才能真正消除各種潛在的安全隱患,形成安全舒適的工作、生活環境。
(責任編輯:屈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