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江蘇泰州公布了一批領導干部任前公示。其中,泰州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工程建設質量管理處現任處長秦某某,擬任泰州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總工程師。就在前一天,泰州當地論壇上出現了一則網帖,文中曝出秦某某名下房產價值超過2000萬,引來網友們圍觀和吐槽。對此,秦某某回應稱,他的父親是一名地產商人,名下房產都是父母贈予的,自己敢這么公開就可以調查。(相關報道見今日本報6版)
在形形色色的財產公開消息中,這顯然是特立獨行的一條:被提拔的官員,雖然擁有價值以千萬計的房產,但其具體財產狀態并不是由網友所爆出,而是在遭遇網絡質疑后,當事官員自己主動選擇了公布。秦某某
的公開內容顯示,他的名下有4處房產,共計5000多平方米,其中最大的一處房產面積為3845.12平方米。價值動輒以千萬計的房產,不可避免地會引發網絡如潮懷疑,而當事官員能主動回應,這已足夠形成一種良性互動。
如何來看待這名泰州官員的千萬房產?一方面,有必要指出,即便其在自證清白,但這也不代表其回應內容就完全屬實,“父親是一名地產商人,名下房產都是父母贈予的”,對于如此言辭,當地紀委有必要迅速介入,進行現實調查,在弄清事實后繼續回復網友;另一方面,需要看到該名官員主動曬千萬房產背后的心理訴求,不論該名官員回應內容真假如何,其選擇顯然都蘊涵著如此訴求:希望經由自身的主動態度,來最
大程度地打消外界質疑。
進一步看,這名官員之所以如此選擇,也與財產公開制度本身的屬性有關:財產公開,絕非是要讓那些擁有不菲正當財產的官員,遭遇提拔不便和外界質疑。相反,更細致更清晰的官員財產狀態,只會讓官員財產的正當性與否被清楚看見,并且,只會讓那些財產來源正當的官員減少外界輿論的困擾。
一個曾經被反復討論過的話題是:所謂財產公開,對于官員來說,到底是一種現實的束縛,還是實際上的保護?發生在這名泰州官員身上的故事,已明白無誤地表明,答案正是后者。很簡單的推理是:當要求官員財產公示的規定,越來越多地存在于官員的日常升遷和考核中,縱然暫時無法立刻揪出
那些貪腐官員,但極有可能讓他們無法順利地通過相應考核。當所謂的“逆淘汰”不能夠實現,清廉官員必將獲得更多的升遷機會和可能,而這,恰是財產公開對他們的制度性保護。
期待更多公務人員能像這名泰州官員一樣,主動回應關于自身財產的質疑,不要等到被輿論逼到退無可退時,才倉皇應對,那時縱然有再多的嘴,亦可能無法平息外界沸沸揚揚的議論。當然,只靠官員主動回應依舊不夠,制度性的公開還必須更細化更清晰。泰州這名官員為何遭遇質疑?最大的原因在于,雖然當地組織部門對其財產狀態進行了公開,但公開仍顯粗線條。在官員“主動爆”之后,當地應以更多技術性手段,讓每名擬提拔官員的財產狀態細化與具體。
(責任編輯: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