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樂山市夾江縣漹城鎮7歲女孩小薇被查出身患胚胎性橫紋肌肉瘤(惡性腫瘤),2013年年底,父親王某在網上求助募捐,先后收到13萬元善款。近日,曾捐助善款的網友李先生無意中發現,王某購買了一輛價值近10萬元的轎車。于是一場質疑開始了:哪來的錢買車?是挪用好心人的善款嗎(3月30日《成都商報》)。
相對于簡單地質疑,筆者認為更應該探討如何避免愛心受傷。很多人都談到了透明慈善。的確,如果能夠增強救助過程的透明性,做到陽光公益、陽光慈善,自然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愛心傷害。問題的關鍵是,過程意義上的透明慈善說易行難,特別是點對點的慈善,如果受捐人不是很積極主動的話,很難做到真正意義上的透明慈善。即便引入慈善機構,也未必能保證陽光透明。在這樣的背景下,更應該探討善款使用報告機制的形成。
所謂善款使用報告機制,也就是在善款使用后,一個周期內,向社會公布接受善款的詳細信息,以及善款使用的每一筆明細賬目。具體到“善款買車”,如果有一個善款使用報告機制,每一筆錢的去向都清清白白,就能有效避免亂用、濫用、挪用,還善款一個清白,給公眾一個明白。
慈善捐款不是想咋用就咋用,從你接收慈善捐款那一天起,當你承載起愛心時也意味著你背起了責任和義務。有律師認為,即便是真動用部分善款,從法律層面也沒有明確條款可以追究其責任。在這樣的背景下,更應該推動善款使用報告機制的形成。只有這樣,才能確保善款善用,不讓愛心受傷。希望對“善款買車”的關注,能夠推動善款使用報告機制的形成。
(責任編輯:周姍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