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山東省政府決定15條還貸公路到期后繼續收費,稱2013年山東省內政府還貸公路虧138億元。財報顯示,去年前三季度山東高速營業收入52.6億元凈利潤17.2億元。其10年累計凈利潤137.05億元,被稱A股市“收費公路王”。媒體折算,山東高速員工平均薪酬約13萬元。(1月12日《新京報》)
一邊是A股市上的“收費公路王”,一邊卻是政府眼中的虧損大戶,是誰在滿嘴跑火車嗎?從現有的數據資料來看,收費公路王,想來應是名副其實的,而虧損大戶也是并不冤枉的,但是,這中間奧妙何在,錢到底去哪了呢?
“員工平均薪酬約13萬元”,來自媒體的折算,或許不能道出其中全部的奧妙,但這無疑是其中的奧妙之一。而另外一個被媒體揭露的事實是,去年12月,山東省政府曾表示,山東省內政府還貸公路,“一線收費員工月平均收入2000元左右”,“不存在有人質疑的暴利現象”。是否暴利,無須太多的論辯,只是這“月平均收入2000元”,與被折算出的平均薪酬13萬元,又是一個令人不解的奧妙。到底是誰拿走了大頭呢?
縱有不得其解奧妙,縱有審計署、央媒的點名批評,但把收費進行到底卻是不容分說的,根據此前山東交通主政官員的說法,何時能還清貸款,要取決于三個因素,其中之一便是收費期限。言下之意是,無論是未來修高速,還是還清建成高速的貸款,延長收費都是必然選擇。從最初“錢沒還完,下面還有巨額養護費;等待新政策,看是否有長期收費政策出臺;個別路段免費,影響高速公路的整體性和完整性;免費了,不好管理”的批復說明,到公開會議上,主政者對停止收費將引發一系列問題和風險的憂心忡忡,再到新聞發布會上念茲在茲的“難以為繼”,如今,根據媒體的披露,另一條堅硬的說法也得以曝光——考慮到全體股東利益,不是企業說免費就免費。一切看來,似乎無可辯駁。
巨額利息、巨額養護費、巨額管理成本、巨額未來建設投入,這些似乎都可以是將收費繼續到底的理由,但是,當“收費公路王”名聲鼓噪在股市之中,當“平均薪酬13萬”成為不可辯駁的事實,此中的違和是多么刺眼的尷尬呢?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股東利益竟然也成為無限期收費的理由,作為一家上市公司,當然是應該以股東利益為重的,但是,從高速公路的性質來看,高速公路并不能完全是賺錢的機器,它還承擔著增進社會公共利益的公共責任,而這恐怕也是高速公路為何設定收費年限的原因所在。
根據現行的《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政府還貸公路的收費期限,按照用收費償還貸款、償還有償集資款的原則確定,最長不得超過15年。而針對經營性公路收費年限的規定,也是最長不超過20年。雖然相關部門在去年對管理條例曾提出修正意見,但是在沒做出正式的修改之前,管理條例就應該成為收費的法律依據。如果貿貿然地延長收費期,這是對現行管理條例的粗暴破壞,換言之,延長收費首先便失去了合法基礎。于此之下,多閃亮的“高速收費王”,就映襯著多尷尬的傲慢。
高速公路如何收費?該不該延長收費?這并非存在原罪,關鍵是在于能否延長得有理有據有節,而這正是關于高速收費的自我修養。這種修養的養成,所需要的不僅僅是,收費機制上的革新,更期待在差序格局下的公共治理下,高速公路在存在邏輯和價值上的革新,能夠拋卻物質主義的淵藪,在公共價值上來一番精彩的自我修養。
(責任編輯: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