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要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健康發展。那么什么是戰略性新興產業呢?根據2010年10月國務院發布的《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決定》,把戰略性新興產業定義為以重大技術突破和重大發展需求為基礎,對經濟社會全局和長遠發展具有重大引領帶動作用,知識技術密集、物質資源消耗少、成長潛力大、綜合效益好的產業。
這里的“戰略性”是針對經濟結構調整而言的,“新興”主要表現為技術的創新和商業模式的創新。從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提出的背景和初衷來分析,不僅僅為了培育接替性的主導產業,更為關鍵的是全球金融危機后發達國家新經濟發展模式的改變給中國新的啟發和競爭壓力。因此,“戰略性”實際上就是國家層面的戰略性產業,是著眼長遠布局、能夠占領全球制高點和對經濟社會全局具有重大引領帶動作用的產業。
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有其自身規律,不僅具有戰略性、成長性、創新性、帶動性和風險性等5大特征,還有復雜性、長期性的特點。
總體而言,目前我國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尚處于培育和起步階段,存在的主要問題包括:一是技術瓶頸(關鍵核心技術有待突破),二是市場障礙(基本處于產業化初期,需要進行市場培育),三是制度制約(體制機制沒有理順,對產業發展制度制約因素太多等),四是人才問題(原有的教育模式培養的人才無法適應新的產業發展要求)。
一般來說,根據政府與市場的分工,政府應積極通過引導、激勵、服務和規范等方面進行準確的角色定位,以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更好更快地健康穩定發展。針對當前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過程中存在的瓶頸和問題,特提出如下政策建議:
首先要發揮政策的引導作用。政府的引導作用主要通過規劃和一定量的引導資金來體現。建議各地根據實際,設立戰略性新興產業或者高新技術產業化投資基金。但要避免“投資驅動”的傳統思維,一定要走創新驅動的新道路。另外,在市場培育方面,政府的引導作用還體現在支持和加強示范應用上來。政府可以以重大應用示范工程為抓手,以大規模的示范應用為牽引,促進相關產業基礎設施的建設和完善,探索出能大規模推廣的新型商業模式。
比如,上海市就設立了集成電路、生物醫藥、新材料、軟件和信息服務5只高新技術產業化創業投資基金,專門投向戰略性新興產業。通過國家出資2.5億元、上海市創業引導基金出資2.5億元,共吸引各類社會資金17億元。
其次,要發揮政策的激勵作用。政策的激勵作用就是要通過營造良好的外部市場環境,間接影響企業的行為,這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關系的關鍵所在。主要內容包括:實行稅收、信貸優惠政策;制定政府采購政策和關鍵裝備首臺(套)補貼政策。比如,上海市推出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對符合條件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職工教育經費按不超過企業總額8%的比例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據實扣除。同時,上海市也制定了關鍵裝備首臺(套)補貼政策。對經認首臺(套)風力發電、核電、IGCC、薄膜太陽能電智能電網等關鍵裝備,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
再次,要發揮政府的服務作用。政府的服務職能包括:支持基礎研究和共性技術研發,著力突破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核心技術和關鍵技術,完善中介服務體系。戰略性新興產業都是技術依托型的產業,只有關鍵技術和核心技術實現突破,才能催生新產業的發展。當前,首先,要以國家重大科技專項為抓手,發揮引領和示范作用,加快科技成果的轉化,催生和培育新興產業;其次,必須統籌協調各方力量集中攻關行業的產業共性技術,突破技術瓶頸;再者,就是在推進原始創新的同時,要積極利用國內外已有的先進成果,注重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和集成創新,尤其要注重成果的工程化、產業化和市場化,通過示范應用和市場培育來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
與此同時還要發揮政府的規范職能。這里包括:建立和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體系(既要約束企業行為,更要約束政府行為,避免過多地影響和干預企業的經營和管理);完善和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戰略和措施;推動建立技術標準體系。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從技術質量、能耗、物耗、環保等方面加快相關標準的制定和完善,強化標準的引導和規范作用。
此外,也要更加注重改善市場環境。政府通過引導、激勵、服務和規范等舉措的目的還是要理清和界定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最終目標是建立完善的市場環境。戰略性新興產業在市場導入期,都面臨著市場化瓶頸。這是由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特點所決定的:一是產品成本高,像風電和太陽能的發電成本是火電的2~3倍,新能源汽車的銷售價格相當于同類型內燃機汽車的2~5倍;二是對服務設施要求高,比如新能源汽車如果沒有相應的充電設施,有了車也跑不起來;三是市場信任瓶頸,即國產的新東西出來后,消費者往往不信任。因此,在產業化初期,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產品和服務的成本往往很高,也沒有成熟穩定的銷售渠道和商業模式,這就需要大力發展生產性服務業來支撐,努力構筑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服務平臺,積極發展現代物流體系,擴大信息技術的深度應用。同時,要積極完善企業并購重組和服務外包等制度,發揮多層次資本市場尤其是創業板的融資功能。
我們還要要高度重視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是名副其實的創新源。美國有一個統計,70%左右的技術創新來自中小微企業,大企業多采取“擁抱戰略”,整體收購那些有創新技術、產品的小企業,或者將業務外包給這些小企業。目前我國許多地方政府在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中以“控”為主的準入機制,十分不利于中小微企業的發展,也不符合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律和要求。建議各地根據實際推出專門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成長和發展的政策措施。
另外,建立與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相適應的教育與培訓體系,提供創新所需人才也非常重要。創新人才和創業團隊是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關鍵支撐要素,世界各國在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中,都高度重視創新型人才的培養,并通過設立各種制度和措施爭奪各種創新人才。例如,為培養具備新的知識和技能的新一代人才,建設世界一流的勞動力大軍,美國政府設立了40億美元的基金,鼓勵學生學習科技、工程和數學(STEM),并從事相關職業。我國的基礎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成績斐然,但職業教育、繼續教育與培訓體系尚無法滿足當前和今后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尤其是難以適應第三次工業革命帶來的挑戰和影響。
最后,要支持建立產業創新聯盟。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在我國一直沒有很好地建立起來。建立產業創新聯盟是實現產學研緊密合作和協同創新的有效途徑,也是解決科技和經濟兩張皮的關鍵。1978年,日本由5個半導體公司組成大規模集成電路創新聯盟,結果1985年就超過美國成為全球第一。后來美國人急了,就學日本,在1987年成立了一個由半導體集成電路企業和國家實驗室、大學組成的半導體技術制造公司(產業創新聯盟的一種形式),幾年之后就奪回了霸主地位。相比之下,我國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成立產業創新聯盟就更有必要。目前國內涌現出許多技術創新聯盟,但總體效果不如人意,主要原因還是由高校和科研機構來主導,以致企業的主體作用遠未體現。產業創新聯盟與技術創新聯盟不同,它所要解決的是突破產業共性技術,目標是推動重大科技成果項目的工程化和產業化,其成功的關鍵在于建立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機制。
總之,今天的中國已是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并有望在不久的將來成為世界第一大經濟體,進而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在這樣的大背景下,我國原來的主要依靠學習、模仿和追趕的發展戰略必須加以調整。特別是在全球金融危機后,世界各國紛紛采取措施,希望在未來新一輪的產業競爭中搶占新的歷史機遇和發展制高點。中國和世界其他各國已站在新一輪工業革命的同一起跑線上,中國完全有理由有能力為人類做出更大的貢獻。這一過程既是中國實現現代化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過程,也是中華民族找回民族自覺和發展自信的過程。讓世人和我們大家共同見證和經歷這一歷史進程。
(作者系中國科學院科技政策與管理科學研究所副研究員)
(責任編輯: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