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印發了《北京市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備案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其全面覆蓋教育類APP(手機軟件)定義、工作職責劃分、提供者與使用者備案條件、備案操作流程、選用制度等內容,在全國范圍內率先構建了一套系統、嚴格的教育類手機軟件選用審核報備機制。
隨著信息化的高速發展,科技賦能教育已成為一種新常態。市場上一大批優質教育類手機軟件的涌現,改變了傳統的學習方式,特別是在大數據的助力下,智能化與個性化的定制服務,使學生學習、教師教學更加高效便捷,對教育業態形成了正向推動。與此同時,在這個增量市場的巨大蛋糕面前,逐利性的商業邏輯開始顯現,諸如內容粗濫、收費失當、信息泄露等“野蠻生長”現象漸已抬頭。不難預見,健康的教育生態難免受其影響。以義務教育為例,小學生在學習課程、完成作業、線上互動等場景下使用教育類手機軟件,在得不到家長或老師的有效監督時,恐怕難以抵擋游戲鏈接或廣告的誘惑。
由此可見,《實施細則》的出臺,不僅是未雨綢繆,更是守護校園凈土的必然要求。《實施細則》明確,教育類手機軟件入校需堅持“選必嚴審”,即通過嚴格的審核流程,確保每一款進入校園的教育類手機軟件都能符合素質教育導向,有效避免了不良信息、游戲、廣告等對學生的侵擾,為學生營造了一個清朗、健康的學習環境。
此舉直擊當前教育類手機軟件市場的痛點。逐利乃經商者天性,但須有規則意識、底線思維,不能讓“劣幣驅逐良幣”,更不能唯利是圖。“營利有道”才是企業發展壯大的根本。《實施細則》的出臺,有助于減少教育類手機軟件的過度開發和濫用,使企業集中力量打造一批高質量、有特色的教育類手機軟件產品,從而真正服務于教育教學,提升教學質量和效率。
更重要的是,《實施細則》促進了教育系統的自我審視、自我凈化,并在家校協同方面注入了新活力。此次北京市教委對教育類手機軟件選用的態度十分審慎,提出“非必要、不選用”的原則,即在鼓勵創新和發展的同時,更注重質量和實效。各級各類學校在選用教育類手機軟件時,應充分考慮其必要性和實用性,避免盲目跟風、貪多求全。在使用過程中,北京市教委將開展教育類手機軟件備案情況檢查,并在官方網站每半年動態公布教育類手機軟件黑名單、白名單。這一舉措,一方面增強了教育類手機軟件選用過程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另一方面也保障了師生與家長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通過公開黑名單、白名單,學生和家長可以更加清晰地了解哪些教育類手機軟件是合法合規、值得信賴的,從而避免誤用或受騙。對于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教育類手機軟件,北京市教委將聯合相關部門進行查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維護教育市場的良好秩序。
總之,北京市教育類手機軟件選用審核報備機制的建立,是教育信息化時代背景下的重要舉措。它在防微杜漸的同時,為凈化教育環境、促進教育公平與質量提升提供了有力保障,也為全國其他地區樹立了典范。期待這一機制能夠持續發揮作用,引領教育類手機軟件市場的健康發展,讓每一名學生都能在校園這一方凈土中,充分享受到科技賦能、數字賦能的時代教育紅利。
(作者系江蘇省南通市通州區金沙中學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