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關于湖南株洲光明學校帶飯學生蹲在室外就餐的視頻引發熱議。視頻顯示,不少學生蹲在花壇邊緣吃飯,還有學生自帶紅色小板凳坐在公告欄下吃飯。視頻發布者稱,該校規定學生只有在學校食堂買飯,才能在教室或食堂里吃,如果自己帶飯則只能蹲在室外吃。(10月23日紅星新聞)
雖然事件被曝光后問題迅速得以解決,自己帶飯的學生已無需蹲在室外用餐,但室內室外,兩種截然不同的待遇,不管校方出于何種考慮,客觀上都對帶飯學生構成了歧視乃至羞辱。
“帶飯學生蹲在室外吃”這諷刺性一幕,究竟怎么發生的?對此,涉事學校和當地教育部門的相關工作人員給出了多個說法:“擔心學生交叉感染”“教室吃飯沒人管理怕學生打架”“食堂較小承載能力有限”“家長送飯晚錯過學生錯峰就餐時間”……顯然,這些說法經不起推敲,甚至相互矛盾。
從這些蒼白無力的理由也不難發現,“蹲在室外吃”并不是學生自主自愿的選擇,而是校方的“安排”。只是這種“安排”太不像話,以致學校和教育部門根本找不出一個合情合理、能擺上臺面的理由,進而陷入了進退失據、口不擇言的尷尬境地。
此事“見光”后問題迎刃而解,恰恰說明“帶飯學生蹲在室外吃”的現象根本不該發生。當地教育部門要求校方對帶飯學生進行妥善安排的同時,明確表示無論學生在食堂買飯還是從家里帶飯,都是自愿的,不會有強制性行為,不應該、也不可能歧視學生——這是對常識和底線的重申。
現實中,類似現象并非個案。據報道,今年9月,有市民反映深圳市龍崗區某中學不允許家長送飯,否則學生只能在教室外坐地就餐。對此,當地教育部門發布通報稱,部分家長自行委托校外配餐公司送餐或點外賣,該學校基于食品安全管理的考慮,沒有對這些學生安排集中區域用餐,已督促學校立即整改。
每每出現學校禁止學生自帶餐食或訂購外賣的事件,校方幾乎總會給出“確保食品安全”的解釋,但一些網友則總會質疑校方的目的是逼迫學生到食堂消費,照顧食堂生意。客觀講,學生統一在食堂用餐,既有利于保障食品安全,又有助于提高食堂經營效益,還能減輕管理壓力,可謂“一石多鳥”。
盡管如此,學校也不能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在食堂就餐。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要求,學生在校就餐堅持自愿選擇原則,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強迫學生訂購。對于部分不在學校食堂就餐的學生,學校也應做好相應服務,而不能區別對待,與其使歪招,不如反躬自省,提升食堂的服務質量與管理水平。
總之,不管是無心還是有意,“帶飯學生蹲在室外吃”的現象都不該在校園出現。既然出現了,就要直面問題,不回避、不推諉、不遮掩,通過反思、整改,杜絕此類問題重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