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指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保障”,“聚焦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推進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建成現代化經濟體系,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上述論述表明,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關系高質量發展全局,其實踐重心指向的是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社會發展與國家治理的辯證統一,必須以系統觀念把握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構邏輯。
1.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必須堅持黨的全面領導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的大前提下發展市場經濟,什么時候都不能忘了‘社會主義’這個定語”。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首先要突出“社會主義”這個定語。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是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根本保證。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必須始終堅持黨對經濟工作的全面領導。
堅持黨對經濟工作的全面領導,才能確保經濟體制改革的社會主義方向,調動億萬人民群眾積極性,形成高質量發展的最大合力,為中國式現代化奠定堅實物質基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將人民利益作為經濟建設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有效調動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市場經濟才能真正充滿生機活力。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始終代表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與人民休戚與共、生死相依。堅持黨對經濟工作的全面領導,才能統攬全局、協調各方,通過經濟體制改革解決社會主要矛盾,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
堅持黨對經濟工作的全面領導,才能在尊重經濟發展客觀規律的基礎上開展創造性實踐探索,在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國共產黨在領導中國人民進行革命、建設和改革的歷史進程中,形成了強大的社會動員能力和堅強的領導組織能力。強大的社會動員能力能充分激發市場主體首創精神,堅強的領導組織能力能有效提升國家治理效能,二者統一于黨對經濟工作的全面領導,體現了民主與集中的辯證統一關系,是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基礎。
2.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應充分發揮有效市場作用
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是我們黨與時俱進領導社會主義國家經濟建設偉大實踐的理論結晶。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市場更加有效,更好地實現資源配置效率最優化和效益最大化。
市場是否更有效,首先取決于價格機制、供求機制和競爭機制是否靈敏有效。當今時代,數字技術深刻改造著傳統的社會化大生產方式,彈性生產模式的推廣不斷提升社會分工協作體系的有機性和整體性,價格機制、供求機制和競爭機制對于激發市場主體創新精神、提升市場經濟活力和競爭力的作用進一步凸顯。構建能夠更好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的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必須適應和引領這一變化,著力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推動市場基礎制度規則統一、市場監管公平統一、市場設施高標準聯通,推動生產要素暢通流動,完善主要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要素價格機制,健全勞動、資本、土地、知識、技術、管理、數據等生產要素由市場評價貢獻、按貢獻決定報酬的機制,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制度完備、治理完善的高標準市場體系。
市場是否更有效,還取決于分工組織方式的進一步優化和勞動生產效率的進一步提升。培育“有效市場”,必須直面經濟全球化的激烈競爭,引導我國企業緊扣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的契機,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形成企業盈利與生產力發展的正反饋。在經濟體制改革實踐中,應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引導各類先進生產要素向發展新質生產力集聚,加強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創新,培育壯大先進制造業集群和數字產業集群,推動制造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加快生產性服務業的高質量發展和傳統基礎設施的數字化改造,實現實體經濟和數字經濟的深度融合。
市場是否更有效,最終取決于市場主體能否提供不斷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產品和服務。堅持和落實“兩個毫不動搖”,能夠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為破解供需矛盾、實現積累和消費的良性互動提供前提條件。為此,深化國資國企改革,推進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推動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推動國有資本向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集中,向關系國計民生的公共服務、應急能力、公益性領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戰略性新興產業集中;為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環境、提供更多機會,深入破除市場準入壁壘,支持有能力的民營企業牽頭承擔國家重大技術攻關任務,破解民營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支持引導民營企業完善治理結構和管理制度。
3.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應更好發揮有為政府作用
科學的宏觀調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發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優勢的內在要求。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必須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通過健全宏觀經濟治理體系,完善宏觀調控制度體系,統籌推進財稅、金融等重點領域改革,增強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
在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中充分發揮有為政府作用。發展新質生產力是一項系統工程,不僅要求技術的革命性突破,更要求勞動者、勞動資料和勞動對象的優化組合和更新躍升。實施這一系統工程,既需要激發各類市場主體創新活力,也需要有為政府為市場主體提供更加有力的創新支持。進一步講,勞動者是生產力三要素中最活躍的要素,發展新質生產力有賴于教育、科技、人才的基礎性戰略性支撐,這離不開政府推動的教科文衛事業的全面發展。針對制約新質生產力發展的“瓶頸”問題,政府的宏觀經濟治理需要標本兼顧,一方面組織重大科技創新,支持周期長、風險大、難度高、前景好的戰略性科學計劃和科學工程,抓系統布局、系統組織、跨界集成,堅決打贏關鍵核心技術攻堅戰;另一方面組織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和戰略人才力量建設,推動科技創新力量、要素配置、人才隊伍體系化、建制化、協同化,加快建設國家高水平人才高地和吸引集聚人才平臺。
在調整和優化國民經濟重大比例關系和空間布局中充分發揮有為政府作用。價值規律的調節具有自發性,市場機制無法自動解決積累與消費、城市與鄉村、區域經濟布局等問題。促進積累與消費良性互動、促進城鄉融合發展、優化區域經濟布局,必須充分發揮有為政府的重要作用。在經濟體制改革實踐中,對照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的戰略目標,完善國家戰略規劃體系和政策統籌協調機制,增強國家戰略宏觀引導、統籌協調功能;圍繞實施國家發展規劃、重大戰略促進財政、貨幣、產業、價格、就業等政策協同發力,優化各類增量資源配置和存量結構調整;加強財政資源和預算統籌,強化國家重大戰略任務和基本民生財力保障,健全稅收制度,優化稅制結構;加快完善中央銀行制度,暢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統籌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和鄉村全面振興,全面提高城鄉規劃、建設、治理融合水平,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雙向流動。
在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中充分發揮有為政府作用。當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演進,我國經濟發展面臨的外部機遇和風險挑戰前所未有。把握經濟全球化機遇、打破外部封鎖遏制,需要進一步發揮有為政府的作用,集中力量辦大事,建設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實現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動。在經濟體制改革實踐中,應圍繞構建新發展格局的戰略部署,穩步擴大制度型開放,強化貿易政策和財稅、金融、產業政策協同;深化外商投資和對外投資管理體制改革,健全國際宏觀政策協調機制,穩慎扎實推進人民幣國際化;優化區域開放布局,推進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健全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制度,建立產業鏈供應鏈安全風險評估和應對機制,抓緊打造自主可控的產業鏈供應鏈,完善產業在國內梯度有序轉移的協作機制。
4.在法治軌道上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在法治軌道上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做到經濟改革和法治建設相統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據,及時把改革成果上升為法律制度。
在法治軌道上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必須以憲法權威維護社會主義經濟基礎,確保市場經濟始終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不斷發展成熟。憲法明確生產資料社會主義公有制是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社會主義的公共財產神圣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在經濟體制改革實踐中,必須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完善產權制度,依法平等長久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對侵犯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和合法利益的行為實行同責同罪同罰,完善懲罰性賠償制度;加強產權執法司法保護,防止和糾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健全依法甄別糾正涉企冤錯案件機制。
在法治軌道上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應充分發揮各類法律法規的制度保障功能,規范各類市場主體的經濟行為。在涉及國民經濟循環的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加快推進相關立法,完善要素市場制度和規則,完善促進資本市場規范發展基礎制度;加強公平競爭審查剛性約束,強化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規范地方招商引資法規制度;完善市場信息披露制度,構建商業秘密保護制度,建立高效的知識產權綜合管理體制;完善市場準入制度,健全企業破產機制,探索建立個人破產制度,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和監管制度;全面落實稅收法定原則,規范稅收優惠政策;制定金融法,完善金融監管體系,依法將所有金融活動納入監管,強化監管責任和問責制度;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完善基層綜合執法體制機制,健全行政執法監督體制機制。
在法治軌道上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應堅持在法治基礎上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不斷夯實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法治基礎。主動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在產權保護、產業補貼、環境標準、勞動保護、政府采購、電子商務、金融領域等實現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相通相容,打造透明穩定可預期的制度環境;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依法保護外商投資權益。完善涉外法律法規體系和法治實施體系,深化執法司法國際合作,健全國際商事仲裁和調解制度,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制定。
(作者:王生升,系南開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