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技部等22個部門對外發布《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規則》(下稱《規則》),增加了買賣實驗研究數據、無實質學術貢獻署名、重復發表等7種科研失信行為,進一步規范了調查程序,統一了處理尺度,科研失信行為的調查處理工作有了更具操作性的規范。(9月14日《科技日報》)
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當今世界,誰掌握了核心技術,誰就可能占領先機,誰就可能贏得發展的巨大優勢。當前,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正在重構全球創新版圖、重塑全球經濟結構。我國從科技大國邁向科技強國,一定要把科技命脈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大力發展科學技術,鼓勵科技創新。
科研誠信是科技創新的基石。科研失信,則學風污濁,創新受損。只有誠信的科研環境,才能為科技創新提供滋養。長期以來,我國科研工作者刻苦鉆研,勇攀高峰,取得了一項項舉世矚目的成就。但也要看到,科技界還存在一些違背科研誠信的行為。比如,學術抄襲、論文造假、侵占他人成果、偽造學術身份、騙取科技補貼……這些科研失信行為,不僅造成科研成果的失真、科研經費的浪費,還消解了求真求實的科學精神,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學術規則,侵蝕了建設科技強國的根基。
對此,這幾年國家不斷完善科研工作機制、制度規范、監督懲戒等方面制度,體現出了對于科研失信行為零容忍的態度和嚴厲懲治的決心。
治理科研失信,要用好法治手段。早在2018年,中辦、國辦就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2019年,科技部等20個部委聯合發布的《科研誠信案件調查處理規則(試行)》,進一步完善細化了科研失信行為的懲戒規則。此次《規則》的發布,則針對3年試行中反映比較集中的問題作出補充完善,注重與科學技術進步法等法律制度的銜接,為各部門各地方調查處理科研失信行為提供了統一尺度,形成了更為細化、更具操作性的調查處理規則。筑牢法治堤壩,對科研失信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讓失信行為人付出應有的代價。
倡導科研誠信,要懲治與教育相結合。懲治不是最終目的,通過教育引導,營造風清氣正的科研環境才是初衷。除了完善懲治制度之外,還需要開展宣傳教育,引導科研人員堅守學術道德,踐行學術規范,讓學術道德和科學精神內化于心、外化于行。一方面加強優良學風建設,以老一輩科學家為楷模,大力弘揚他們求真務實、報國為民的精神,一方面用好信息化手段,建立并完善覆蓋全國的科研誠信管理信息系統。對于主動糾錯的科研人員從輕或免予處理,體現治病救人、寬嚴相濟的原則。
科研誠信體系建設是系統工程,需要多方發力。隨著體制機制的不斷完善,學術風氣不斷凈化,科技創新也必將交出助力高質量發展的更好答卷。
(責任編輯:鄧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