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市場監管總局公布43起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件處罰決定。本次通報案件主要集中在互聯網領域,騰訊、阿里、美團、百度、京東、字節等10家平臺企業在列。反壟斷執法機構認為,這些案件構成未依法申報實施集中,但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故對涉案企業均處以五十萬元頂格罰款。
兩天前的18日上午,國家反壟斷局正式掛牌成立,這被認為是自2018年國務院機構改革將原商務部、國家發改委、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所承擔的反壟斷執法工作統一歸屬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反壟斷局后,我國反壟斷體制機制的又一重大改革和突破。
國家反壟斷局由市場監管總局內設局升格為國家局,不僅僅是反壟斷機構地位的抬升。這次改革,不但整合與優化了現有的反壟斷執法資源,同時也昭示了反壟斷強化監管機制的常態化與長效化趨勢。公布43起未依法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件處罰決定,恰可視為反壟斷執法進入新常態的注腳。
近年來,我國反壟斷大刀闊斧,力度日強。2018年以來,全國共查處反壟斷案件345件、不正當競爭案件3.7萬余件。僅就互聯網反壟斷執法來說,今年4月10日,阿里巴巴集團被罰182.28億元;10月8日,美團被罰34.4億元。未依法申報實施集中案例近來屢屢出現高額處罰,清晰顯示出互聯網領域正是反壟斷執法機構當下重點監管之所在。
就互聯網產業的特性來說,線上的市場競爭之激烈與殘酷,較線下更甚。早期互聯網以去中心化為其攻城掠地的利器,但在去中心化的同時平臺企業、頭部企業也在加速實現新的中心化,并給反壟斷執法帶來了許多新問題與新挑戰。
隨著執法實踐的不斷累積,特別是反壟斷執法機構與平臺企業、科技巨頭、跨國公司、國有壟斷企業甚至公權力機關的深度博弈不斷推進,反壟斷執法將加速進入深水區。迎接反壟斷執法的新常態,平臺企業需要不斷加強企業合規管理,反壟斷執法也需不斷優化執法資源,提升執法專業能力。
(作者系法律工作者 資深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