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7月17日注意到,教育部聯合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四部門印發《營養與健康學校建設指南》在不少中小學教師、家長中引起討論和注意,該指南明確,“不得在校內設置小賣部、超市等食品經營場所”。(7月18日澎湃新聞)
中小學校是教書育人的場所,其定位在于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學生。讓學生身體健康、品德高尚是學校義不容辭的責任,任何有違教育責任的行為都應該被禁止。
在校內開超市,不符合“體”育要求。讓學生擁有健康的身體,是學校“體”育基本要求。然而,超市里賣的零食大多高糖、高脂、高鹽、食品添加劑超標,有的甚至是市場監管部門重點打擊的“三無”產品。超市開在校園內,市場監管部門難以檢查,易形成監管“真空”地帶,校園超市成為假冒偽劣食品的“天堂”。中小學生識別能力較差,購買、食用劣質零食,零食里的毒素殘留在學生身體里,危害學生身體健康,學生如何擁有健康的身體?
在校內開超市,是“德”育的敗筆。學校德育是為了培養學生正確認識事物的能力,能夠明辨是非,向上向善,這需要學校身先示范,正確引導。健康的市場經濟主張自由競爭,公平交易,反對壟斷經營。校方應該教育學生認識壟斷經營對市場經濟秩序的危害,認請壟斷資本的貪婪與邪惡。然而,校園超市利用獨家經營優勢,壟斷了學生在校期間各種需求服務,價格高企,賺取超額利潤,這都得到校方的支持與默認。學校教育學生向上向善,同時允許校內超市壟斷經營,言行不一,道德虛偽,能夠塑造學生優良的品德?
中小學階段屬于國家義務教育階段,堅持公益性,維護學生的利益是教學原則,建設校舍是為了向學生提供公益服務。而校園超市租用學校用房,以贏利為目的,不符合學校用房使用的公益性要求。允許校內開超市,學校對承擔義務教育責任的身份存在認識偏差。有了逐利沖動,忘記了公益教育的責任擔當,導致產生超市亂象。
教育部等四部門出臺《營養與健康學校建設指南》,從維護學生健康角度禁止校內開超市,這是釜底抽薪的治本舉措。校方要從中汲取教訓,只有回歸教育本位,讓教育行為普惠學生,而不是危害學生,才符合學校培育學生全面發展的身份定位。
(責任編輯:臧夢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