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歲是公務員遴選天花板”“企業招聘要求35歲以下”……“年齡焦慮”情緒蔓延職場。“建議公務員考試打破35歲門檻”,全國人大代表蔣勝男的建議戳中了打工人的心坎,占據熱搜榜。
一個人的打工生涯時長幾十年,緣何35歲成為職業門檻?在不少用人單位看來,員工進入35歲意味著:他們要花費較多的時間與精力照顧家庭,會影響到工作效率的提升;身體的各項機能下滑,不能承擔加班、熬夜的繁重工作壓力;在日新月異的新事物、新科技面前,他們的學習意愿也在下降。此外,出于人力成本的考慮,用人單位更青睞于議價能力較弱的畢業生。2007年出臺的《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明確規定了這一年齡門檻,此后便被眾多用人單位參照。
年齡的增加,當真就意味著能力的貶值嗎?其實不然。工作經驗、人脈資源、人際溝通……多樣化的職場能力需要在長期實踐中積累。邁入35歲門檻的打工人久經職場歷練,可以得心應手地處理繁重復雜的工作內容。與剛入職者相比,在社會需求、公司規劃、業務范圍等方面,“過來人”顯然更具優勢。不合理設置年齡門檻、拋開能力談工作,如此做法不僅會造成人才浪費,還會帶來一系列負面問題。
害怕變老、謹小慎微、不敢跳槽……員工被“35歲焦慮癥”困擾,從而影響他們的身心健康。對企業來說,充滿活力的工作氛圍有助于提高效率,因糾結年齡而無法安心工作的員工,顯然也無法保證工作質量。從長遠來看,“35歲之前的員工過度‘內卷’,35歲之后的員工不敢結婚、生育”,從而引發深層次的社會問題。這一點也是蔣勝男代表重點關注的。
“放開年齡限制會加大年輕人的就業壓力”,反對聲音當然也有。客觀地說,準入標準的降低確實會加大競爭,擠占部分僅限特定人群報名的工作崗位。但從長遠來說,35歲是任何人都會經歷的一個時間段,而移除年齡門檻、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才真正符合公眾利益與社會期待,也是激發社會活力的必要之舉。機械僵化執行年齡標準,很可能將合適的優秀人才擋在門外。
不以年齡論人才,不為人才設門檻。打破“35歲門檻”,需要各方樹立正確的用人理念,讓每一個階段的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