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的首次寒潮預警與北方多地最低氣溫創下入冬以來新低,讓人們感受到這個冬天的寒意。除了個別城市和群體享受到低溫津貼外,很多戶外勞動者的低溫津貼仍被冷藏在文件里。記者走訪的多位環衛工、外賣員等都不清楚低溫津貼的事,在內蒙古、黑龍江等地也遇到了同樣情況。去年,上海市一項7000多名職工參與的線上調查顯示,84%的受訪職工從未聽說過低溫津貼。
其實,早在2004年我國在《最低工資規定》中便明確提出低溫津貼。紙上的權利為什么落不到手上?綜合分析,無非有這幾種情況:一是法規不夠細致,落實沒有著落;二是我國幅員遼闊,各地情況不同;三是監督沒有到位,全靠企業自覺。不過,有夏季高溫津貼作為參照,這些困難似乎有“不為也,非不能也”的嫌疑。專家認為,不妨參考高溫津貼,研究制定低溫天氣勞動保護專項政策法規,明確低溫天氣作業范圍、適用人群等,強化落實和責任追究制度,真正讓戶外勞動者在寒冬中感受溫暖。2015年公布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已將低溫列為職業病危害之一,我們期待“政策一調三冬暖”,讓所有低溫下的勞動者在寒潮中被溫柔以待。
(責任編輯:臧夢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