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日前發布《關于涉網絡知識產權侵權糾紛幾個法律適用問題的批復》和《關于審理涉電子商務平臺知識產權民事案件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明確,依法懲治通過電子商務平臺提供假冒、盜版等侵權商品或者服務的行為,積極引導當事人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網民認為,借助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和區塊鏈等新技術,可以比線下實體更加精準地識別正品和假貨,快速準確打假侵權商家。
網民“卓越”說,依法打擊電商平臺的售假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既是維護知識產權權益人品牌和收益的必要舉措,也是電商平臺贏得市場的明智之舉。
網民“左衛”認為,打擊制假、售假還要求相關主管部門從生產源頭開展治理,實現政府與平臺共治、線上與線下共治,進一步完善電商領域知識產權治理體系。
網民“樹山”提出,要從根本上消滅侵權亂象,不僅有賴于法律層面的司法救濟、刑事打擊,也有賴于電商平臺的識別優化、投訴機制篩查、黑名單制度銜接,而實現優化轉型、創造自身產權才是根本解決路徑。
網民表示,對于以互聯網為平臺的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需要完善監管政策,以更加包容、審慎的監管方式,推動電商領域加快知識產權保護的創新實踐。要促進利益相關方共同敬畏法律、遵守規則,從而達成發展與保護的動態平衡。(經濟參考報記者 單純剛 整理)
(責任編輯:臧夢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