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通知20元、快遞費80元、打印每頁10元……據新華社8月14日報道,暑期不少人選擇出境旅游,但在一些簽證中心的遭遇卻讓他們非常“上火”,多項服務價格高出市場價四五倍之多,一些簽證中心已背離“簡化簽證手續、提高服務效率”的設立初衷。
面對離譜收費,一些消費者向價格監管平臺投訴后,得到的回復是:“快遞等服務價格問題屬于市場調節價,經營者可根據生產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自行制定價格。”依據相關法規,這種自行定價顯然不是隨意定價甚至“漫天要價”。其一,必須做到明碼標價,充分滿足消費者知情權;其二,必須遵循公平、誠信等基本的交易原則,尊重消費者的選擇權、公平交易權。根據價格法的相關規定,“經營者定價,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則明確,“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不得強制交易”。
從記者調查情況看,一些簽證中心的收費顯然站不住腳。如相關工作人員往往使用各種套路忽悠客戶掏錢,先哄——反復給客戶灌輸所謂“花錢買方便”觀念;再唬—— “不按我說的,簽證很可能通不過”;最后硬——“對哄不聽又唬不住的客戶,一些工作人員往往會強硬堅持。”
這侵犯了消費者權益,涉嫌欺詐,還涉嫌違法強制交易。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按最高檢、公安部《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存在“強迫交易三次以上或者強迫三人以上交易”等情形的,即已構成“情節嚴重”,“應予立案追訴”。
因此,面對簽證中心“宰客”收費,首先,相關部門要敢于“亮劍”,依法嚴肅查處并追究其中存在的各種違法侵權行為和責任,讓相關簽證中心及其工作人員為此付出應有的代價。同時,考慮到簽證中心背后涉及的市場壟斷等問題,相關部門也應積極介入,及時改變這種依仗壟斷地位而形成的“宰客”現象。
此外,消費者也要敢于說“不”,拿起法律武器主動去主張、維護自身權益。要知道,包括選擇權、公平交易權在內的各種消費者權利,很多時候并不是自動實現、從天而降的。
(責任編輯: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