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落實和完善包容審慎監管,推動建立健全適應平臺經濟發展特點的新型監管機制,著力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
平臺經濟是指利用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推動商品生產、流通及配套服務高效融合、創新發展的新型經濟形態。一方面,平臺經濟在拉動就業、激發市場活力、推動經濟增長方面做出了巨大貢獻。比如,有些網紅產品通過直播平臺可能一夜之間就被消費者熟知,帶來不菲收益;在外賣點評平臺,人們不僅能享受到指尖輕輕一點就有美食送上門的便利,平臺本身還提供了大量的就業機會。另一方面,部分新業態在創始之初也會不可避免地出現一些新問題,如:直播帶貨能力不俗,但也有不少假冒偽劣產品,損害消費者權益;各類型的平臺經濟提供了大量就業崗位,但網約工的權益該如何保障仍面臨不少挑戰。
雖然以新業態、新產品為代表的平臺經濟有著一些問題,但其創新發展的勢頭是社會進步的不竭動力。如何更好地管理平臺經濟,既呵護培育好其創新精神又促進其健康規范發展,這也在考驗著有關部門的管理智慧。此次發布的《意見》要求完善包容審慎的監管,建立健全適應平臺經濟發展特點的新型監管機制,正是激發平臺經濟活力、促進創新發展的有力之舉。
因為互聯網技術發展較快,針對有關新業態、新產品的管理不免缺少一些可借鑒的經驗和方法。對此,有關部門要避免用老辦法管理新業態,不妨先行先試,對一時看不準的新產品、新業態,設置一段時間的“觀察期”,給予一定的政策容忍度和適當的試錯空間,營造一個包容有序,又充滿活力的發展環境。當然,包容審慎不等于不監管,對于出現假冒偽劣、侵犯知識產權、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平臺,要依法從嚴打擊。只有把包容審慎和依法監管有機結合起來,互聯網平臺經濟才能更健康有序地發展,市場才會有無限的活力和創造力。
(責任編輯: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