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觀點: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專欄作者李寧認為,確保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實現穩預期、穩房價、穩地價的調控目標,必須發揮地方政府在房地產調控中的主體責任,讓其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出臺相應的調控措施。
截至7月28日,7月單月房地產調控已經超過40次。這輪從3月開啟的樓市“小陽春”,目前退燒程度并不明顯。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70城房價數據,6月共63城新房價格環比上漲,較5月減少4個。(7月30日《時代周報》)
其實,今年以來單月房地產調控頻率加碼的并不只是7月,其他月份調控次數仍然較多,密度較大。數據顯示,1-6月我國房地產相關調控分別達68次、21次、15次、60次、41次和46次。
這一調控次數和頻率的背后,是我國房地產市場調控實施“一城一策”以及落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的必然結果,體現了我國房地產調控長效機制建設的重要進展。房地產市場的穩,主要應該體現在穩預期、穩地價、穩房價三個方面,其中穩房價又是非常關鍵的方面。
從統計局的數據看出,目前我國房地產市場房價相對穩定,漲幅和跌幅均處于小幅的正常波動范圍。比如,6月4個一線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環比上漲0.2%,漲幅比上月回落0.1個百分點。其中:上海、廣州和深圳分別上漲0.3%、0.3%和0.5%,北京下降0.1%。二手住宅銷售價格環比持平,上月為上漲0.1%。其中:北京和廣州持平,上海和深圳均下降0.1%。31個二線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銷售價格環比上漲0.8%,漲幅連續三個月相同。
在房價穩的前提下,市場的預期就會相對穩定。在堅持穩的同時,由于我國房地產市場在地區上呈現分化的發展態勢,特別是一二線城市入口流入多,存在相應的剛性需求,使得房地產漲幅壓力較大;三四線城市房價上漲壓力并不大,特別是縣城等地方,還需要統籌推進穩房價與去庫存的調控工作。因此,表現在房地產市場調控措施方面,就是有緊有松的調控措施,一個地方一個政策,一個地區的局部都有不同的政策,比如上半年南京市在高淳區放寬外地人購房的條件就是例子。
因此,確保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實現穩預期、穩房價、穩地價的調控目標,必須發揮地方政府在房地產調控中的主體責任,讓其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出臺相應的調控措施。這方面,目前國家的一些政策中體現了明確的信號,比如土地增值稅立法中賦予地方政府一定的稅收優惠權,有助于推動地方政府落實房地產調控主體責任,用市場化的調控手段推動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可以預計,今后將會有更多市場化的調控措施,確保房地產市場穩定健康發展。(注冊稅務師、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專欄作者 李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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