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觀點: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專欄作者李寧認為,“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兼顧了多方利益,對于各行業來說,都是非常利好的消息,充分體現了政府減稅降費工作做得細而實。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5日在作政府工作報告時說,深化增值稅改革,將制造業等行業現行16%的稅率降至13%,將交通運輸業、建筑業等行業現行10%的稅率降至9%,確保主要行業稅負明顯降低;保持6%一檔的稅率不變,但通過采取對生產、生活性服務業增加稅收抵扣等配套措施,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繼續向推進稅率三檔并兩檔、稅制簡化方向邁進。
在輿論普遍關注制造業等行業增值稅稅率降低所帶來的“大蛋糕”時,一個似乎不起眼卻又打動人心的減稅政策細節,充分體現了政府減稅降費工作做得細而實,可謂細微之處見溫情。
這個溫情的細節,就是“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
在此次增值稅改革當中,16%的稅率降到13%,10%的稅率降到9%,隨著稅率下調,減稅的效果會非常明顯。但是6%的稅率沒有變。我們知道,適用6%稅率的是“營改增”之后的金融服務業、信息技術服務業等行業。這部分行業特別是金融業,由于抵扣項目較少等原因,導致在“營改增”之后稅負不降反升,備受市場關注。
當然,有人可能會說,確保適用6%增值稅稅率的行業稅負不增加,應該降低稅率才對。但在筆者看來,不是這樣的。如果采取降低稅率的做法來降低金融服務業、信息技術服務業等行業的稅負,那么在增值稅抵扣鏈條的管理中,下一環節的稅負則會上升,特別是與這部分行業關聯度較高的制造業。同時,降低稅率也解決不了金融業等行業本身抵扣項目不足的問題。
舉例來說,一個制造業企業從金融機構融資貸款,取得金融機構開具的不含稅200萬元的進項稅額發票。如果按照6%的金融業稅率,制造業企業抵扣的金額為12萬元,如果將6%的稅率降低至4%,金融業雖然少繳稅4萬元,但是制造業也少抵扣4萬元,金融業降低的稅負轉移到制造業企業,這就不符合增值稅減稅改革的基本價值取向。
如果換個思路,保持6%一檔增值稅稅率不變,同時,增加金融業抵扣項目,這樣既不影響下游行業的減稅,又可以降低金融業本身的稅負,可謂兩全其美。這就是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的藥方。
因此,政府在保持6%一檔稅率不變的基礎上,通過采取對生產、生活性服務業增加稅收抵扣等配套措施,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可以說是兼顧了多方利益,對于各個行業來說,都是非常利好的消息。在具體操作方面,財政部部長7日答記者問時給出了明確答案,那就是采取加計扣除的方式。
增值稅加計扣除該如何理解呢?筆者的看法是,假如有一個適用6%稅率的增值稅納稅企業,當月可抵扣的進項稅額為100萬元,銷項稅額為160萬元,不加計抵扣的情況下,繳稅60萬元;如果采取加計抵扣的方式,比如加計抵扣20%,那么抵扣項目金額就是120萬元,繳稅40萬元,少繳納20萬元。從這一點來看,政府在增值稅減稅改革上確實下了功夫,花了心思,從細節處充分考慮給予相關行業減負。
當然,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在采取加計抵扣的基礎上,筆者認為,還有一個更好的辦法,就是將增值稅抵扣與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相掛鉤,在增值稅抵扣中,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給予一定比例的抵扣。這樣一方面可以鼓勵更多企業主動繳納社會保險費,從而提升養老保險資金的籌集能力;另一方面還能夠降低企業的增值稅稅負,促進企業將更多的資金用于激勵員工,可謂一舉多得。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其實,在世界上包括主要發達國家在內的很多國家,社會保險費就以稅收的形式征收,成為社會保險稅。以社會保險費抵扣增值稅來降低稅負,也有利于為進一步推動費改稅打下基礎。(注冊稅務師、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專欄作者 李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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