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天,上海的市民們發現,曾經低價打車的“好事”又回來了。3月21日,“美團打車”網約車平臺在上海正式上線運營。通過對乘客發放優惠券,對司機“低抽成”甚至“零抽成”等經營手段,“美團打車”迅速“圈粉”。3月24日,“美團打車”對外宣布,上海站開通第三天,日完成訂單量已超30萬單。前三天新用戶中有近50%再次成單,即近五成用戶成為回頭客。
當地社交網絡上的熱度似乎印證了這一點:不少乘客津津樂道地曬出自己低價打車的經歷,“一元錢出發”“超低價出發”等“美團打車”廣告語迅速傳播。似曾相識的網約車價格戰硝煙再起,是普惠消費者的競爭紅利,還是擾亂市場秩序的不正當競爭?
在我國當前推動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進程中,任何一種新商業模式,任何一家公司的經營行為,必須首先站在法治的角度考量,都要經受法律的審視。細究美團此次推廣網約車的經過,明顯存在涉嫌違法違規的經營行為。
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規定,不正當競爭行為,是指經營者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違反本法規定,擾亂市場競爭秩序,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價格法明確,經營者不得有“為了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占市場,以低于成本的價格傾銷,擾亂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損害國家利益或者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等不正當價格行為。據此看,“美團打車”大量發放優惠券,對司機“零抽成”,是一種低于成本的價格傾銷行為。同時,據了解運行中還存在著大量以前被其他平臺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禁止參與運營的外地牌照車輛以及不合規的司機等。可以預見,若該行為長期持續,將產生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占市場的后果。此外,美團“一元錢出發”等廣告宣傳,也涉嫌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廣告法等法律法規,構成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
目前,當地管理部門正在密切關注這種涉嫌違規的經營行為。就在“美團打車”在上海上線運營的當天,上海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市價檢局聯合約談“美團打車”所屬“上海路團科技有限公司”相關負責人,要求該公司應當合理確定網約車運價,實行明碼標價,不得有為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占市場、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運營擾亂正常市場秩序、損害國家利益或者其他經營者合法權益等不正當價格行為,不得有價格違法行為。發布的宣傳廣告中不得出現類似“一元錢出發”“低價出發”等誤導消費者行為、涉及低價惡性競爭的有關內容,已經發布的類似宣傳廣告應當予以撤銷。
也許有人會有疑問,即便這種價格戰被認定為不正當競爭,但它也給消費者帶來了低價的實惠,難道不是好事嗎?其實不然,法律之所以明令禁止,就是因為不正當競爭在損害其他經營者利益的同時,最終也會損害到消費者的利益。
價格戰本身是一種市場競爭手段,在競爭同質化嚴重的行業,價格戰因其易實施、見效快等特點廣受企業青睞。然而,價格戰以犧牲利潤為代價來獲取營業額的增長方式,無異于飲鴆止渴、竭澤而漁。特別是低于成本的價格營銷,很可能逼迫所有企業開啟價格“競次”模式,“向谷底賽跑”。無論是前幾年網約車價格大戰后的“一地雞毛”,還是近期共享單車野蠻生長帶來的違規占道、押金難退等諸多困境,都說明長期低于成本的價格營銷,必然不可持續,將不可避免地帶來服務質量下降、風險隱患暴露、安全保障缺失等問題。例如,此前網約車平臺因對司機缺乏應盡的資質審核而導致悲劇發生的案件,就曾頻頻見諸媒體。針對美團網約車被媒體曝出“黑車”等問題,此次約談中,管理部門就要求“美團打車”平臺不得向未獲得許可證件的車輛及駕駛員提供注冊、發布召車信息并從事營運活動。
一切行為都應在法律的規范下運行,這是全面依法治國的應有之義。當前的網約車市場秩序是在付出高昂代價后才建立起來的,也是消費者財產、人身安全的基本保障。網約車市場由無序競爭、大打價格戰到如今的有序市場運行,實屬來之不易。我們希望,管理部門約談企業的事前干預和今后的事中監管,能夠讓當事企業嚴格遵照法律和當地網約車相關管理規定,規范開展營運活動,避免網約車價格戰走向失控的局面,再走循環反復的“亂了再治,治了又亂”的老路。(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董 磊)
(責任編輯:鄧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