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擊交易在資本市場多年存在,一些公司多年來反復使用年末突擊交易手段,市場對此也存在比較大的質疑。日前,滬深交易所就強化對上市公司年末突擊交易監管表態,并表示將考慮從多個方面繼續強化對這一行為的監管。
突擊交易主要是指上市公司在經營業績不理想,甚至可能出現虧損的情況下,通過在年末臨時性構造缺乏交易背景和商業實質的交易,實現賬面利潤的扭虧為盈或大幅增長。突擊交易主要集中于高溢價出售資產、債務重組、減值準備計提轉回、變更會計估計、不當實施會計科目重分類等行為,涉及會計處理、評估作價、關聯關系認定等多個方面。
這一行為,粉飾了上市公司真實的財務數據,掩蓋了上市公司生產經營出現的風險和危機,規避了風險警示等資本市場向投資者揭示風險的制度安排,扭曲了市場正常的估值體系,妨礙了喪失經營能力上市公司的及時市場出清。因此,需要高度重視年末突擊交易的負面影響和市場危害。
對于這些問題,滬深交易所主動出擊,加大“刨根問底”式監管力度。比如,深交所對存在2017年年底突擊通過資產處置、突擊性債務重組等交易調節利潤的公司進行重點關注,對缺乏商業實質的資產出售、突擊性債務重組、會計估計以及會計政策變更、資產減值準備計提及轉回等行為嚴格監管。
上交所通過“刨根問底”式監管問詢,揭示上市公司實施突擊交易的真實意圖,還原上市公司真實的業績情況,矯正違反會計準則及隱瞞關聯交易等違規行為,提示投資者關注交易風險和市場風險,并以此引導上市公司做好主業、提升質量,推動形成優勝劣汰的市場格局,切實維護資本市場的穩定運行和良性發展。
同時,結合以往的監管實踐,堅持實質性和聯動式監管,敢于透過交易問本質,注重發揮會計師和評估師等中介機構作用,努力發揮一線監管規范、遏制、警示和矯正作用。經過努力,數家明顯不具備交易實質、故意隱瞞關聯關系的公司,終止交易或不再確認利潤。大部分實施突擊交易的公司股價走勢平穩,一些業績不佳的公司股價出現下跌,未形成類型化、題材化的概念股炒作。
筆者認為,滬深交易所通過主動監管,持續向市場傳遞監管要求,明確監管態度,維護了市場秩序,凈化了資本市場環境,對于維護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將會起到良好作用。同時,滬深交易所持續強化上市公司年末突擊進行利潤調節行為的監管,對提升上市公司財務信息披露質量,保護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作用。
(責任編輯: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