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一家藝術培訓學校的幾名學生家長投訴稱,近日在一名學校老師帶領下,家長陪同學生前往新加坡參加了一項“國際比賽”,但到場后發現賽事十分簡陋,來參賽的都是國內各學校的小孩。學生家長認為主辦方有虛假宣傳嫌疑。涉事學校稱,自己在此事中也是“被坑”。(8月21日《南方都市報》)
“國際藝術節”“全球舞蹈賽事”,諸如此類的唬人噱頭,讓不少家長很是受用。而諷刺的是,不惜重金隨子女一起出國參賽,到頭來卻只換回了“驚呼上當”的尷尬結局。
此事中,深感受騙的家長們,痛斥這一活動是“山寨賽事”。但事實上,“山寨賽事”之類的說法,并不是什么嚴謹的控訴。因為眾所周知,各類“賽事”從本質上說,并沒有山寨和正規之分。特別是在“市場辦賽”大行其道的今天,各個領域、各個水準、各個層次的“比賽”都廣泛存在著,其儼然已成為商業社會一類特殊的消費品——就此而言,一家市場化企業辦了一場水平低劣的“國際賽事”,這本身并不構成原罪。
和此前的許多案例類似,這一次圍繞所謂“國際青少年藝術節”的各方爭執,本質上就是一起消費糾紛。有鑒于此,家長們維權的重心,顯然應該放在舉證主辦方是否存在“虛假宣傳”“過度允諾”“誘導消費”等情節上,而不是籠統地質疑賽事山寨、水平低下云云……只有將“報名參賽”還原為“花錢買服務”的終極關系,才能真正厘清其中的各方權責與現實過失。
時至今日,隨著各類“比賽”逐步演變成市場化商業行為,其必然會經歷一個驅魅的過程。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許多人卻未能及時洞悉到這種變化,而是仍以老思維、老眼光去看待花樣百出的賽事。其典型表現就是,人們每每都會被賽事的耀眼名頭和主辦方的“大來頭”所唬住,然后就爭先恐后地報名掏錢,并因參加“權威賽事”而幻想出某種心理快感。一面是各類賽事事實上的降格,另一面則是公眾一如既往的強預期,這兩者之間的不對稱,往往成為觸發爭端的直接原因。
當人們談論“比賽”,下意識的心理預設,還是認為其是一個界定能力、爭取榮譽的權威過程。而這,顯然與商業社會的常態格格不入。其實,與之前備受爭議的“評獎經濟”類似,如今高度發育、無孔不入的“賽事經濟”,同樣存在著冒用權威身份、利用信息不對稱來套利的情況。對此,公眾單單指責企業無良、套路深毫無意義,更為重要的,顯然還是要進一步明確“參賽也是一種消費”的邏輯,并在此基礎上形成成熟的消費范式。
(責任編輯: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