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
日前我國首部住房租售條例公開征求意見,住房租賃和銷售市場立法加快步伐,有望通過法治手段遏制各種租房亂象,對住房租賃市場加以規(guī)范。住建部有關負責人說,將通過立法,明確租賃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建立穩(wěn)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務方面與買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7月26日新華網(wǎng))
立法明確“租購同權”抓住問題的牛鼻子
中國經(jīng)濟網(wǎng)專欄作者 張國棟
培育和發(fā)展住房租賃市場,能夠讓城鎮(zhèn)居民家庭更自由地進行租買選擇,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但說來容易做來難。原因除了一些地方光說不練外,顯然還與租購不同權、租房亂象叢生以及居民認知不足大有關聯(lián)。住房租賃市場體系不完善,成為我國住房市場上租賃“跛行”、大多數(shù)人選擇買房的重要原因。
因此,發(fā)展住房租賃市場,增加供給固然重要,但更關鍵的是通過國家層面的法治手段,遏制各種租房亂象,打消人們的顧慮,讓租房如同購房一樣住得放心。我國將通過立法明確“租購同權”,使得房東和租客在法律上享有同樣的權利,可以說是抓住了問題的牛鼻子。這不僅契合民意期待,而且有利于規(guī)范和發(fā)展住房租賃市場,使租房切實成為實現(xiàn)“住有所居”的重要途徑。
住建部等9部門近日聯(lián)合印發(fā)文件,要求人口凈流入的大中城市要支持相關國有企業(yè)轉型為住房租賃企業(yè),鼓勵民營機構化、規(guī)模化住房租賃企業(yè)發(fā)展。這是可喜的信號。而立法明確“租購同權”,則是必要的保障。多措并舉,實現(xiàn)“住有所居”,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應是水到渠成。
立法明確“租購同權”是社會進步的表現(xiàn)
中國經(jīng)濟網(wǎng)專欄作者 趙虎啟
傳統(tǒng)上,租房一直是較為弱勢的行為,租房人的利益也是相對被社會所忽視的。如果“租購同權”能夠通過立法的形式,在全國范圍內推廣開來,那么對于樓市將會產(chǎn)生真正意義上的顛覆性效果,對廣大年輕人也是極大的鼓勵,同時還有助于促進社會的公平。
當然,這并不是說未來就完全不需要再購房了。只不過,今后購房的行為將更加自主,有能力、有條件再購買,而不會成為一種負擔。租房體系規(guī)范起來之后,將和買房體系一道,構筑起不同需求的住房體系,分層次滿足不同人群。
“租購同權”是大勢所趨,是落實購租并舉的重要環(huán)節(jié),也是下一步租賃立法的重要內容之一。從“居者有其屋”到“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可以看出國家對于居民住房需求的良性引導。從某種意義上說,立法明確“租購同權”是社會進步的表現(xiàn),也體現(xiàn)了政府控制房價的決心。
給“租購同權”立法,不能按下葫蘆浮起瓢
中國經(jīng)濟網(wǎng)專欄作者 譚浩俊
有關方面計劃通過立法明確租賃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務方面與買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這對于穩(wěn)定房地產(chǎn)市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目前公共資源配置不合理的現(xiàn)象較為突出,加上住房租賃市場也存在著許多不規(guī)范行為,如果單從租房端行權,缺乏統(tǒng)籌考慮,那么可能舊的問題還沒解決,新的矛盾就會出現(xiàn)。
首先,醫(yī)療、教育、社會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務,到底哪些可以納入到租房者的權利范圍之內,哪些不能納入相關范圍,就需要認真研究。其次,在確定租房者權利范圍的基礎上,基本公共服務差異帶來的權利差異又如何解決、資源如何配置,也是非常重要的問題。在房價不能大漲,租金也不能大漲的前提條件下,解決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的公平性、均等性問題,才是“租購”能否“同權”的關鍵。
解決住房問題從根本上還是要依靠市場化,購房要市場化,租房也要市場化。租房到底應當在什么范圍內享受多大的權利,通過立法的方式加以明確,是完全必要的。前提是,權利的認定十分關鍵,搞不好,就會按下葫蘆浮起瓢,在這方面,教訓是非常深刻的。給“租購同權”立法,必須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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