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財寶上周爆出的數億僑興債違約事件持續發酵。記者獨家獲悉,通過招財寶與違約“僑興電信”“僑興電訊”債相關的投資人粗略估計有上萬人。這些投資者中,明確知道自己購買的是企業私募債的有幾千人,也只有這部分人購買的是“底層資產”,即企業私募債。其他涉及的投資人都是在招財寶網站上通過“個人貸”購入的。(12月28日《中國證券報》)
僑興債違約事件爆出后,有媒體報道了招財寶在債券銷售中的“創新”方式。為規避監管,招財寶將單筆私募債進行了多期拆分,確保每一期不超過200人。比如,一只1億元的債券,拆成100只,每只50萬-199萬元不等,招財寶上每個投資者買1萬元甚至更低金額。這樣投資門檻一下降低了,原來不具備私募債券投資資格的投資者也可以投資。如果沒有債券違約,如果沒有媒體深挖,如果沒有學者解讀,金融知識不多的普通人可能根本不知道這披著的互聯網金融光彩外衣的投資品,竟然是這么一個“違規產品”!
隨著經濟的發展,分工的細化和市場的活躍,市場主體的融資需求、融資方式和風險承受能力等也在不斷發生分化。作為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的金融業也必須隨之進行金融產品創新。然而這種創新必須服務于而不能有損于實體經濟的發展。
好的金融創新至少同時滿足兩個基本條件,一是降低融資成本,二是分散金融風險。否則,真的談不上什么金融創新。僑興債違約事件中爆出的“創新”顯然不是“創新”。其一,融資者的融資成本并沒有因為“債券分拆”而降低。無論怎么分拆,融資者的利息支付還是那么多。如果考慮到交易成本,實際融資成本還可能升高。其二,這種降低投資門檻的“分拆”不但沒有分散金融風險,而且事實上擴大了風險。因為這種“分拆”讓過多的不合格的投資者參與了超過其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并且這種“分拆”逃過了監管,無法對風險進行識別把控。這樣的“創新”僅僅是為了方便銷售而進行的銷售手法的改變,根本和金融創新不搭邊。
在“互聯網金融”這樣“高大上”的新名詞包裝下,類似的“創新”不在少數;ヂ摼W僅僅是一個工具。用好了就是好東西,用不好就是壞東西。圍繞互聯網進行的爭議不少,其中互聯網金融尤為突出。根本原因就在于利用互聯網而進行的金融活動,以“創新”為名,一次次傷害普通投資者,一次次挑戰金融監管的規則和底線。這樣的金融活動不但不能服務于實體經濟,還可能隱藏著系統性金融風險,威脅實體經濟發展,不能不防,也不能不管。但是不能總在有人跑路后、違約后、破產后才管。為時已晚,效果不佳。最好是在事前就要強化監管,做好風險防控。
不要擔心提前防控會打消互聯網金融創新的積極性。真正的金融創新,是歡迎監管的。只有假的創新才害怕監管。不要以為“放水養魚”能促進互聯網金融發展。真的放任不管,可能形成壞的行業風氣,產生逆淘汰,最終不利于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
(責任編輯: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