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我國實體經濟領域資金緊張,特別表現為中小企業融資難。但是,金融領域似乎一點都不缺錢:投資者對各類金融資產和房地產的追買一浪高過一浪,金融機構的盈利規模屢創新高。仔細分析可以看出,一波接一波的資金涌動,大多只是在金融市場、金融機構層面上轉動,即在金融體系內循環,而無法有效導入實體經濟領域,從而潛在地滋生不少風險因子。一方面,貨幣寬松,資金充裕;另一方面,實體企業資金依然緊張。這到底是為什么呢?
放松貨幣政策釋放流動性未必給實體經濟帶來更多資金
通常認為,貨幣政策松緊對市場資金的多少,會起到基礎性的“水龍頭”作用。從理論上看,貨幣政策收緊,市場資金包括實體經濟領域的資金也會緊張。但實際上,有時貨幣政策過于寬松、市場資金充裕,實體經濟領域也未必會有更多的資金流入。
經濟學有“流動性陷阱”一說,意指貨幣當局擴張貨幣、降低利率可以刺激經濟增長,但到了一定程度,繼續擴張貨幣就不會再有這一刺激效應,即繼續增加的貨幣或者說流動性進入陷阱之中。這在凱恩斯時代表現為企業和居民窖藏現金等形式,流動性滯留在金融體系內;在21世紀的現代經濟金融體系中,則表現為大量的資金滯留在金融體系內循環,并且加大杠桿追逐金融資產,而不是流入實體經濟。
究其原因,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貨幣供應增加,市場資金供給增加使利率下降,從而金融資產價格上漲,引發更多的資金追逐這些金融資產,甚至包括部分實體經濟部門的資金也被吸引進入追買金融資產的行列。資金不但沒有流入實體經濟部門,反而可能會流出。另一方面,貨幣擴張、利率下行的結果是金融機構的資產收益率下降,為了保證一定的收益總額規模,金融機構會加大金融杠桿,也就是吸納更多的資金投資于金融產品。這就導致金融機構對資金的需求增長更快,資金在金融部門的膨脹速度更快。
相關統計數據也說明了這一點。2014年11月開始,我國進入新一輪降息降準周期,貨幣擴張加速,結果資金流入金融部門的速度比流入非金融部門更快。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數據計算,2014年,存款類金融機構對其他金融部門債權和對非金融部門債權的增長速度,分別為46.5%和13.3%;2015年,這兩個數據分別為53.5%和16.5%;2016年前10個月依然如此,資金出現脫實向虛甚至“脫實向房”的跡象。
可見,實施過于寬松的貨幣政策、釋放更多的流動性,未必有利于推動資金進入實體經濟領域。要徹底解決問題,關鍵還在于改善整體的經濟金融運行狀況。當然,在經濟運行異常情況下,央行放松貨幣政策,及時提供流動性支持,是完全必要的。但值得強調的是,在觀念上,不能單純以為通過放松貨幣政策、增加資金供給,就能促使資金流向實體經濟部門。這也是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明年貨幣政策“穩健中性”的重要根據。
改善經濟金融整體運行為去虛火壯實體打出“組合拳”
資金的逐利特性決定了要吸引資金進入實體經濟,最基本的一條是實體經濟運行良好。在一些經濟、金融運行正常規范的經濟體中,投資管理人需要把一定比例的資金配置投入到實體企業中去,以抓住實體經濟發展獲利的良機。否則,就要冒很大的投資風險。
從我國目前經濟運行的實際情況出發,要有效引導資金脫虛向實,關鍵不是資金供給,而是要改善實體經濟和金融市場的整體運行狀況。改善這一狀況的主要舉措,就是今年大力推進以及明年要繼續推進的“三去一補一降”。
2016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對我國經濟下一階段的工作重點作出部署,在繼續要求打好“三去一降一補”五大攻堅戰的同時,突出了“去杠桿”的緊迫性。其中有何深意?有觀點認為,一些企業的杠桿率過高,已經嚴重影響了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好不容易有點盈利和新增貸款,往往只能“拆新補舊”。而從宏觀上看,整體的流動性也有脫實向虛的征兆。治本良方就是去虛火、壯實體,正確處理虛擬經濟和實體經濟的關系。
與之相伴,實體經濟領域則需著眼于提高效率“去產能”,主要是去除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率的產能項目,切忌為求方便而一刀切。在我國經濟實際運行過程中,“錢多”、投資過多、產能過剩之間并不是一種簡單的因果邏輯關系。或者說,“錢多”只是有可能導致投資過多、產能過剩的必要條件之一。從“錢多”到產能過剩的邏輯,尚需加入地方(部門)利益本位、不合理的政績考核、投資決策的市場化機制作用不夠等因素。因此,實現“去產能”的目標,要以效率為原則,基于詳實的產業調研,有針對性地實施。如果只是比例化、一刀切式“去產能”,效果必然會大打折扣。
通過“去產能”等手段改善實體經濟運行狀況,有利于穩定和規范金融市場的投資行為,進而有利于引導資金流入實體經濟。就此而言,在當前狀況下,引導資金投入實體經濟、激發和提升民間資本的投資意愿,是一項包括適度貨幣政策、改善實體經濟發展環境、完善金融市場投資行為等“組合拳”工程。如果只是單一施策,效果是極為有限的。
商業銀行探索投行業務推進銀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在引導社會資金進入實體經濟領域這一點上,目前正在推進的新一輪銀行“債轉股”值得重視。從改革和發展角度考慮,借“債轉股”契機,推進銀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鼓勵銀行拓展投資銀行業務,由銀行牽頭推進企業債務重組、資產并購,并引導社會資金參與其中,不失為吸引社會資金投資實體經濟的一條有效途徑。
此次“債轉股”的主要目的,是降低實體企業的負債率,因此主要針對銀行的關注類貸款(借款人有能力償還貸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對償還產生不利影響因素的貸款)甚至正常類貸款,而非不良貸款。這是在企業負債率高企、銀行不良貸款率上升情況下的不得已之舉,但更可以看作是實現銀行業務“破冰”的機遇,是開辟有效引導資金進入實體經濟途徑的良機。
在經濟體系整體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大背景下,銀行業的發展也不能例外。通常情況下,銀行不具備參與企業經營的優勢,實際上沒有成為企業股東的動力。因此,銀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對其服務產品供給的改革。目前,銀行的主要業務供給是貸款服務。按照當下實體經濟運行的狀況,企業除了貸款需求外,還要有債務重組、資產并購等方面的需求。因此,銀行除了貸款服務外,還應當拓展投資銀行服務。這也是促使銀行由傳統商業銀行向現代綜合性銀行轉型,進而從根本上扭轉銀行經營模式的一條路徑。
同時,銀行在向企業提供投資銀行服務,可以同時吸引和組織社會資金一起參與。這也就形成了把社會資金導入實體經濟的一個途徑。實踐表明,因為有銀行的牽頭和引導,社會資金會有較高的積極性參與對實體經濟的資金支持。
進一步來看,商業銀行拓展投資銀行業務具有以下效應:第一,對實體經濟來說,可以幫助企業降低負債率、實現資產重組,有利于企業輕裝上陣。第二,對銀行來說,有利于解決不良貸款率上升、利潤下降等,并有利于業務多元并舉,扭轉銀行業務單一、收入來源單一的局面。第三,對整個金融體系來說,有利于提高直接融資比例,有利于金融業由分業到混業的轉型。而混業經營無疑是現代金融業的發展方向。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從事投資銀行業務、進行混業經營,還存在一些法律制度障礙。但在實際操作中,銀行的股權投資已經具有幾種現行的模式,商業銀行法相關條款也保留了一定的解釋空間,從而提供了協調空間。因此,總體上消除這些制度障礙難度并不是很大。
總之,一個經濟體要走向富裕和可持續發展,必須依靠實體經濟的效率、規模和總體實力。盡管在現代經濟體系運行中,金融的作用越來越突出,但虛擬經濟作用再大,也只能是為實體經濟服務,而不能取代實體經濟。
(作者為上海社會科學院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