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黨創新社會治理的目標,就是“讓老百姓過上好日子”,包括提供更好的教育、更穩定的工作、更滿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會保障、更高水平的醫療衛生服務、更舒適的居住條件、更優美的環境,讓孩子們能成長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這些樸實的目標,深刻體現了我們黨以人民為中心創新社會治理的追求。
新中國成立后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在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的同時,實現了全世界最大規模的人口脫貧,經歷了人數最多、最為頻繁的社會人口流動,推動了最深刻的社會結構變化,人們對這些發展變化高度認同。在人口如此龐大、歷史如此悠久、資源約束如此突出的社會里,在如此短的時間里取得這些成就,這在人類歷史上還從未有過。為什么我們能取得這些成就?就是因為我們的社會治理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尤其是不斷讓勞動者實現體面勞動,促進人的全面發展。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持續不斷地抓經濟發展、抓民生改善,牢牢抓住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抓住最需要關心的人群,一件事情接著一件事情辦、一年接著一年干,鍥而不舍向前走,在讓老百姓過上好日子方面取得了很大成效。尤其是在促進經濟發展、保證就業的同時,通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實現勞動報酬增長和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通過保護合法收入、取締非法收入等舉措,明顯增加低收入勞動者收入、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并以此縮小城鄉、區域、行業、群體之間的收入分配差距。這些改善民生的扎實工作,就是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創新社會治理的結果,它確保人人參與、人人盡力、人人享有,確保我們的發展始終為了人民。
當然,我們也必須看到,我國保持經濟平穩增長、不斷增加就業、大力改善民生的任務依然很重,脫貧攻堅形勢依然嚴峻,養老、醫療、教育、住房等制度依然有待完善。社會領域的這些問題如果解決得不好,即使我們經濟保持住了中高速增長,也仍舊沒有完成好社會治理的任務,沒有實現好發展的根本目的,沒有體現好我國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面對社會治理領域的復雜形勢和艱巨任務,關鍵是實現從傳統社會管理向現代社會治理轉變。習近平同志指出:“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體現的是系統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綜合施策。”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創新社會治理,既要以實現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為治理指向,也要以最廣大人民為治理主體,構建起全民共建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從治理體制上看,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體制機制是適合我國國情和社會主義社會性質的最優選擇。
以人民為中心創新社會治理,當前的重要任務是將創新社會治理的重心落到城鄉社區。而一個社區治理得如何,關鍵要看生活在這個社區里的人民群眾是否有認同感、安全感,在社區里是否具有主體性。人民群眾在社區里具有主體性,能感受到自己是社區的從而也是整個社會的主人,就能夠感受到自己的利益有保障、安全有基礎、福利有托底、權利能行使。由這樣的社區構成的社會,是以人民為中心創新社會治理的生動體現。
(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歐洲研究所所長)
(責任編輯: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