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浙江、江蘇等十多個省份的公辦高校學費相繼調整,時隔兩年,又迎來了新一輪高校學費調價。記者近日采訪獲悉,江西與廣東已確定在今年執行新學費標準,根據廣東省發布的《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學費的通知》,本次調整的學費增幅為20.2%,將從2016年秋季開始執行。7月8日,廣東省華南理工大學率先發布新的學費調整方案。同時,內蒙古和海南已召開聽證會并通過了高校學費調整方案,但目前未敲定執行時間(7月11日《西安晚報》)。
目前看來,這些省份漲高校學費的理由一言以蔽之,辦學成本壓力使得他們不得不漲價。對這種漲價理由,粗略地看似乎有道理。不過,高校漲學費的一個重要前提是,公開高校學費的收入與使用賬本,放在陽光下接受相關機構與社會公眾的監督。更要公示高校生均培養成本的詳細情況,讓公眾知曉高校到底有沒有不合理的培養成本增長。
事實上,正如媒體前不久的報道所說,不少高校培養成本沒有詳細清單,學費支出監督機制缺失,致使學費收支成為一筆“糊涂賬”。在這種情況下漲學費,顯然難以獲得大多數民意的支持。
正因學費收支成糊涂賬,以及培養成本不合理增長,高校辦學成本就不能只讓學生扛。比如,高額的基礎設施建設成本,就不應包括在學費中,尤其是高校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基礎設施等硬件建設,是為了提升辦學條件,提高學校競爭力,可以通過校友、商業公司、社會捐贈獲得建設資金。而高校行政機構臃腫、開支大的問題,則需要精簡機構、裁撤冗員來化解,而非一概轉嫁給學生去承擔。
要保證辦學成本不是只讓學生扛,當務之急是修訂完善高校生均培養成本測算與管理辦法,哪些辦學支出可算作培養學生的成本,哪些不能算,要有明確界定。換言之,要從培養學生的成本中剝離掉不必要的開支。不然,高校辦學成本構成非常復雜,不能將所有支出都匯總到培養學生的成本當中,完全靠收取學費來生存。為應對辦學成本的提高,高校與其不斷漲學費,不如在政府撥款、學費收入之外,尋求多元化的籌資渠道,如捐贈收入、投資與經營創收。
(責任編輯:鄧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