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學最近出現一個新的發展趨勢,就是有包括國外學者在內的越來越多的人用英語闡釋儒學。這種文化現象標志著儒學的發展進入了全球化階段。英文闡釋儒學當然是好事,但也有其弊端,它可能導致釋義失真,被闡釋內容丟掉一部分原意。如何跟這樣一批學者溝通、對話并提升英語寫作儒學的水平,可謂中國儒學發展一個新的挑戰,這也涉及中國文明走向世界的問題。
國外目前的儒學研究和討論有很大一部分是關于儒家義理與民主的關系。對于該話題的研究目前主要集中在要么相互沖突、要么可以兼容這兩種模式中。兩種模式共同的基礎,就是均以民主的標準來判斷儒學,審視儒家傳統中哪些因素跟民主契合。但我覺得現在不妨換個思路,打破別人設定的那種討論模式,更為主動地從儒家角度對民主進行全面分析和批評。
按照這種全新模式,無疑就會延伸到儒學如何對民主制度存在的缺點提供改良方案的問題。對于選舉制度,中國一些地區曾實行過“三票制”,即經過群眾推薦、素能測評、差額表決三個關鍵程序來選拔任用黨政領導干部。不是“一票”就定下來,而是要將百姓推薦、考試制度以及政府選擇結合起來,這種嘗試就與西方那套“一人一票”的競爭性選舉方式有所區別,其背后包含顯而易見的儒學理念,比如引入考試制度。
中國人的諫諍藝術迥然有別于當代的兩黨制。在兩黨制之下,為了贏得權力,反對黨經常訴求公共理由通過維持、激化,甚至強力推行一些虛構的辯論,以批評主政的政黨。與之相對,諫官就不能篡奪政治權力,更別說是保有這樣的幻想。他們的角色相當地恰如其分:職責和專長很單純,就是忠實地批評或建言。在西方,兩黨制之下的政黨政治可能也需要這一諫諍精神。通過采用與古代中國的協商模式類似的精神,“兩黨制”的民主制度可以得到完善。儒式協商可以促進對抗性治理模式向協商性治理模式發展。當然,儒式協商不可能取代現行的兩黨制。從比較政治的角度來看,儒家文明較之其他文明在政治上的作用還很微弱。
歸根結底,還是如何在中國現行政治體制下更好發揮儒學作用的問題。“王道政治”是中國自古以來的政治理想或追求,這與美國學者羅爾斯追求一個良序社會一樣,只是內容和語言不同。或用黑格爾的話說,我們可將“王道政治”理解為中國的一種“絕對精神”,只是在不同時代有其不同體現、不同追求、不同解釋。
現在我們討論儒家傳統與協商民主關系時,很多人是把協商民主當做目的,把中國儒家傳統當成工具。但我覺得這個思路可以倒過來,即協商民主是一種完成中國文化傳承和發揚的工具。中國“王道政治”從古到今兩三千年來從未中斷,王道原則和價值在當代社會條件下可理解為一種民主協商的原則和理念,而協商民主也有責任和義務來重新解釋和發揚“王道政治”這個儒家政治思想最核心的價值,協商民主是實現王道治理的一種較佳的制度形式和方法。(作者是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學院教授)
(責任編輯:鄧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