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基礎,因此,教育公平一直受到社會的高度關注。但是,我們對教育公平要有一個正確的理解。教育公平主要是指為每個公民提供平等學習發展的機會,包括入學機會的公平、公正,享受相對均衡的教育資源,使每個學習者都能發揮他們的潛在能力,將來獲得事業的成功。
文藝復興時啟蒙學者為了反對神權,提倡人權,曾提出人生來是平等的,這是指的人的權利的平等。人的權利是平等的,任何一個現代文明國家的憲法上都寫得很明確。但事實上人生來是不平等的。有的兒童出生并生活在發達的城市,有的兒童出生和生活在荒僻的農村,他們的生活條件是不平等的。由于生活環境的差距,加上長期以來社會的不公平,造成生存條件和發展條件的不公平。因此,要實現社會公平,就要對長期得不到公平的弱勢群體實行政策性傾斜。社會發展是如此,教育更是如此。例如,我國的少數民族,長期處于不利的環境中,特別是在文化教育方面比較落后,如果不給予大力扶植,實行傾斜政策,他們將永遠跟不上主流社會發展的步伐,那又談何社會公平?西部地區、農村地區也有同樣的情況。他們長期為全國的現代化建設提供了豐富的資源,但長期得不到充足的教育資源,這公平嗎?今天,我們的教育向西部地區、農村地區的傾斜,只不過是對過去重視不足的補償,也可以說是發達地區對不發達地區的一種反哺。這才是實施真正的教育公平。同時,只有提高當地教育水平,才能提高當地民眾的生存能力,才能促進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只有全國各地經濟社會相對均衡發展以后,我國才能真正進入現代化,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
因此,教育公平絕不是平均主義,只有采取不同政策使弱勢群體得到政策的優惠,才能真正促進教育公平。聯合國教科文組織2015年發布的《教育2030年行動框架》提出總目標是“確保全納、公平的優質教育,使人人可以獲得終身學習的機會”。提出的7項目標和3項措施,主要是關注消除性別差異、確保殘疾人、原住民和弱勢群體接受平等的教育和培訓。可見,在世界范圍內實現教育公平,也必須向弱勢群體傾斜。上個世紀末,我曾在巴黎訪問了一個“教育優先發展區”。我開始不理解什么叫“教育優先發展區”,區督學向我解釋,因為這個區大多是非洲移民家庭,經濟比較困難,兒童的學習成績低于全國平均水平,因此,國家把這個區域定為“教育優先發展區”,在經費、教師編制上都比普通地區寬裕。這就是向弱勢群體進行政策傾斜的例子。我國也需要有這樣的優先政策。
當然,實施傾斜政策重點應在增量上下功夫。要增加對西部地區、包括不太發達的中部地區的教育投入,改善辦學條件,提高師資水平。在高校招生政策上也要根據人口的變化,在保持存量、提高增量的基礎上,上調那里的名額。同時減少不合理、不必要的加分,使得政策傾斜能夠真正落實,同時又保障了總體公平。總之,在促進教育公平時需要考慮全國大局,結合我國國情,照顧到民眾心理。大眾也要從大局出發,理性地理解教育公平,維護教育公正。
(責任編輯:鄧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