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是當下的一個熱詞,指那些在現實或者網絡生活中因為某個事件或者某個行為而被網民關注從而走紅的人。耳聞目睹,某些“網紅”雖然吸引了公眾的廣泛關注,甚至也賺取了豐厚利益,但因為他們出名是“劍走偏鋒”,給社會傳遞的也就多是負能量。年初有媒體通過問卷網對2002人進行了一項調查,結果顯示絕大部分受訪者對“網紅”的評價都是“博上位”“騙子”“庸俗”和“沒有節操”等貶義字眼。這就是說,某些“網紅”所博之名,屬于“惡名”“臭名”。
為了出名而不擇手段,前人也是這樣,“不癡不狂,其名不彰;不狂不癡,不能成事”嘛。某些網紅的出名思路,有點兒類似清朝的潘安笙。《清稗類鈔》之“潘安笙甘得惡名”條云,潘安笙“嘗謂三代以下之人,惟恐不好名”。別人說,好名聲哪那么容易得到啊。潘安笙說:“能得惡名,亦勝于無名耳,不流芳百世,亦須遺臭萬年。”看到這兒,大家自然知道這是效顰東晉的桓溫了,桓溫的“既不能流芳后世,不足復遺臭萬載邪”,早已眾所周知。然而桓溫之所以那樣說,實際上是在抒發胸中的忿氣,“以雄武專朝,窺覦非望”的他,并不甘心臣服于司馬氏。他對親僚曰:“為爾寂寂,將為文、景所笑。”文、景,就是從曹魏手里奪得天下的司馬昭、司馬師兄弟二人。桓溫是想說,放著唾手可得的江山而不得,將來肯定被他倆在地下笑話。他道出那句話的時候,《晉書》里是說著說著“既而撫枕起曰”,《世說新語》里是“既而屈起坐曰”,雖姿態不同,但憤懣之情溢于言表是顯而易見的。因此,桓溫的“遺臭萬載”,并非要干些傷天害理的事情,而是他流露出是否奪取東晉江山的躊躇,因為這種僭越至極的行為在正統世界觀中不能被容忍,一定是要背負惡名的。當然,如我們所見,桓溫終于還是“為文、景所笑”,他自己沒有登基,只在公元403年,其幼子桓玄稱帝后,被追尊為宣武皇帝,還有個太祖的廟號。
像潘安笙推崇的這種“甘得惡名”,才是真正要干壞事。看他的思維邏輯:“夫三十年為一世,百世,亦僅三千年,為善而名僅三千年,毋寧努力惡,而轉多七千年之名也。”他這是把“流芳百世”的“百世”與“遺臭萬載”的“萬載”,一概視為實數來算賬。這樣一來,美名才能傳三千年,而惡名能比美名多七千年,還是得個惡名劃算了。并且在他看來,“為善之事,恒于金錢有關系,非以金與人,即不能取人之金。若欲為惡,則僅以貪而即得大名,無論在朝在野,但效盜賊之行為可也,且利既得而名亦隨之矣。”這就是說,實踐起來,留惡名也比留美名要容易得多,有官職的貪贓枉法,沒官職的為非作歹,名利就可雙收。聽著聽著,忽然又產生一種狐疑:潘安笙這是不是正話反說,在描述他所耳聞目睹的社會現象呢?可能不是,但如果是,則與某些“網紅”要出的惡名又不是一回事了。
歷史上許多時候,那些聽不進正常意見的人,往往會給對方扣頂在博出名的帽子。比如宋理宗時,葉夢鼎這樣進言:“陛下惑于左右之讒說,例視言者為好名,中傷既深,膠固莫解。近歲以來,言稍犯人主之所難者,不顯罷則陰黜,不久外則設間,去者屢召而不還,來者一鳴而輒斥。”又比如同時期的陳塤。李全在楚州有異志,陳塤寫信告訴他的舅舅、宰相史彌遠,宜“痛加警悔,以回群心。蚤正典刑,以肅權綱”。彌遠不納。未幾,賈貴妃入內,陳塤又言:“乞去君側之蠱媚,以正主德;從天下之公論,以新庶政。”彌遠這回說話了:“吾甥殆好名邪?”他的潛臺詞很清楚,當你的嘉興通判(在州府長官下掌管糧運、家田、水利和訴訟等)算了,少管閑事。對那些真正想做好本職的官員來說,未必想要出名卻可能名留千古。比如《明史·循吏傳》記載,方克勤“為治,以德化為本,不喜近名”。近名,即好名,博出名。他說過:“近名必立威,立威必殃民,吾不忍也。”其為濟寧知府,盛夏,守將督民夫筑城,克勤曰:“民方耕耘不暇,奈何重困之畚鍤。”請之中書省,得罷役,湊巧久旱之際來了場大雨,濟寧人于是歌之曰:“孰罷我役?使君之力。孰活我黍?使君之雨。使君勿去,我民父母。”
有人介紹說,在國外也有“網紅”,但他們更多是憑專業精神、生活智慧和誠意勇氣來獲得公眾關注。不用說,任何一個正常的社會,都不會需要那些迎合低俗趣味而喪失底線的人和事,尤其是踐行潘安笙“能得惡名,亦勝于無名”的一類。在這一點上,大約也可以借助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思路來解決和應對,因為“沒有節操”的“網紅”之所以能走紅,在于“很有節操”的“網紅”供給太少。
作者系南方日報高級編輯
(責任編輯: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