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筆者看來,“頂層設計”不是一個空泛的概念,也不是一個什么都可以隨便往里裝的“筐”,而是針對現(xiàn)階段基層治理狀況提出的戰(zhàn)略思考,至少從三個方面進行明確的界定。
一是頂層設計不應設思想框框。在改革開放30多年基礎上繼續(xù)深化改革,需要全面推進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社會體制改革創(chuàng)新,不能就經濟談經濟。特別是搞頂層設計,就應從國家穩(wěn)定發(fā)展的頂層和最高利益出發(fā),實事求是,不設思想框框,碰到什么問題就解決什么問題。
二是頂層設計要抓住重大問題。有些問題屬于日常的改革工作,屬于短期問題,不具有全局意義上的“關鍵性”,對這些問題該怎么解決就怎么解決,不必列入頂層設計的內容。頂層設計主要是抓牽一發(fā)而動全身的關鍵問題,抓長期以來導致各種經濟社會矛盾的核心問題,抓嚴重影響我國經濟社會健康穩(wěn)定發(fā)展的重大問題。唯有如此,才能綱舉目張,為解決其他問題鋪平道路。
三是加強頂層設計要鼓勵探索實踐。加強“頂層設計”,必須在深入實際調查研究的基礎上進行,必須同基層干部群眾的實踐探索相結合。政策的生命力源于實踐。從安徽小崗村村民探索“大包干”到深刻變革農村經濟格局的家庭聯(lián)產承包責任制,從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到充滿生機活力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農村改革、經濟體制轉軌等重大改革之所以取得成功,釋放出巨大的經濟社會活力,關鍵在于改革領導者對群眾意愿的深度關切,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fā)展規(guī)律的深刻把握。
比如,2014年上海市委公布了社會治理和基層建設的頂層設計——《關于進一步創(chuàng)新社會治理加強基層建設的意見》以及六個配套文件,著力做好“加減乘除”法,進一步完善基層社會治理體系,提高基層社會治理能力。其主要做法如下:
做加法。街鎮(zhèn)賦權增能,服務群眾有了“升級版”平臺。以前,來自條線的大量事務和職責落到街道,而與之相匹配的管理權限和資源配置并未到位。如今,明確給街道賦權,科學界定條塊職責,體現(xiàn)重心下移、資源下沉、權力下放。例如,街道的“征得同意權”就是一個“撒手锏”,意味著如果“條”上職能部門的干部擬提拔,而街道“搖頭”,提拔便無望了。
做減法。取消招商引資并精簡機構,街道回歸管理服務本位。招商引資牽扯了大量本應用于社會服務管理的人力物力,影響市場秩序和營商環(huán)境,易于引發(fā)分配不公和廉政風險。為了完成“任務”,相當部分的引進項目不符合當?shù)貙嶋H,比如一些是“三高”項目,一些是擾民項目。取消街道招商引資后,可以讓街道全心全意優(yōu)化公共服務和管理。
做乘法。激發(fā)社區(qū)工作者隊伍積極性,積聚社會治理“倍乘效應”。基層社會治理的成效如何,關鍵取決于基層社區(qū)工作者隊伍,特別是以居村黨組織書記為帶頭人的骨干隊伍。有上升通道,有發(fā)展空間,有待遇保障,這樣的職業(yè)才會更有吸引力。當社區(qū)工作者的積極性和能動力被充分激發(fā)出來,將產生難以估量的“倍乘效應”。
做除法。明確職能理順機制,依靠信息化、網格化去除城市管理頑癥。網格化不是個新名詞,但一直以來,城市網格化在具體運作機制上并不完善,缺乏統(tǒng)一規(guī)范,不同地方對網格的定位不盡相同,網格化職能邊界不夠明晰,有的把網格化作為一個“筐”,什么都往里裝,隨意性大。《意見》明確了網格化的職能邊界,有利于其更好地發(fā)揮“去除”城市管理頑癥的作用。
應該說,上海市委“1+6”文件,作為未來3~5年的行動綱領,較好地抓住了基層治理難題的這個“牛鼻子”,為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奠定堅實基礎。(《基層治理之路——來自基層實踐者的中國夢》主編)
(責任編輯:武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