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干部向組織報告婚宴將辦20桌,實際卻辦30桌,借機大肆收受禮金,受到嚴肅查處。湖北省紀委昨日剖析此案例后,提醒廣大黨員干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時不能“拿了護身符后肆意妄為”。(11月2日 荊楚網(wǎng))
本來是一樁喜事,卻因為未按報備數(shù)舉辦婚宴,超出了報備的桌數(shù),最后落得個處分,這事表面上看起來他是挺冤的,但這后果卻是他自己一手造成的,心存僥幸,妄想低報高辦,肯定是要被追究的,再說了,他還宴請服務對象,收受服務對象禮金6300元,就更要被追究了,從這一點上來說,他一點都不冤。
或許有些黨員干部認為,操辦婚宴,也不是什么大事,按照中國的傳統(tǒng),這都應該是無可厚非的。站在情的角度上看,好像他們說的還是那么回事,但是仔細推敲不難發(fā)現(xiàn),他們都是沒有把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放在前面,都是從自己個人的角度去考慮問題。黨員干部是人民群眾中的先進代表,他們的一言一行直接影響著人民群眾的對價值觀的判斷。操辦婚宴多辦了幾桌,或者在以前不是什么大事,但是在中央八項規(guī)定實施后,還頂風違紀、陽奉陰違,不把黨和國家的規(guī)定當回事,這不但是作風問題,更是無組織無紀律,這樣的黨員干部遭處分那是必然。
目前,因為中央八項規(guī)定被處理的干部每年都是以十萬計,為什么有這么多的黨員或者干部被處理?就是因為他們的思想還沒有轉(zhuǎn)變過來,還認為黨和國家抓反腐倡廉建設、抓作風建設只是一陣風,只要不太過分,大錯沒得小錯不斷,黨和組織也不會把他們怎么樣。因此他們不是想的如何杜絕去違規(guī)違紀,而是千方百計地去想如何鉆政策的空子,如何去打“擦邊球”。俗話說,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存在著這樣的思想,又如何能夠保證自己不被組織發(fā)現(xiàn),能夠保證不被組織處理?
勿以惡小而為之,不能因為自認為是小事就亂來。雖然婚喪喜慶舉辦宴會只是個人家庭行為,但帶來的社會影響卻是不容忽視的。特別是大操大辦、大吃大喝,會在無形中引起人民群眾的跟風和攀比,導致浪費和腐敗的滋生,會破壞整個社會風氣。如近年來不斷出現(xiàn)的豪華車隊娶親事件,大辦婚宴出現(xiàn)低俗娛樂節(jié)目等等,越來越被人民群眾所詬病。其帶來的社會負面影響的巨大的,也不利于和諧社會的發(fā)展。所以堅決不能以為是小事就可以為所欲為。
黨中央出臺八項規(guī)定,肯定有其重要的目的和意義,不是靠僥幸心理或者打個擦邊球就可以糊弄了事,任何僥幸心理都只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如果還是按照以前的思維去考慮問題,沒有認識到黨風要求的新常態(tài),最終必將會使自己碰得頭破血流,只有把規(guī)矩和紀律挺在前面,多以嚴格的要求來對待自己,方能確保自己真正的平安。
(責任編輯:武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