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國家旅游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在全國開展為期一個月的旅游景區環境衛生專項整治行動。整治工作要扎實推進景區廁所革命。要把景區環境衛生整治與廁所建設管理緊密結合起來,進一步完善廁所設置,確保3A級以上旅游景區節日期間游客等候不超過10分鐘。要杜絕景區廁所簡陋臟臭,做到地面凈、門窗凈、墻面凈、設施凈。針對廁所的特殊性,要加強管理服務人員培訓,加強對廁所服務的監督管理。(9月10日《澎湃新聞網》)
對游客而言,把節日期間游客等上廁所不超過10分鐘作為對3A級以上旅游景區的環境衛生考核標準,看起來挺人性化的,可是這么一個十分精準的考核規定能否落到實處,是一個非常值得質疑的問題。
游客上廁所等候不能超過10分鐘,如何認定游客到底等了多長時間,是一個比較糾結的問題。監管部門要么派一個執法人員守在景區廁所門口,與此同時,景區也要有人陪同,見證執法人員依法取證,但這顯然不現實,也不可能。一來沒有這么多執法人員,景區也沒有這么多員工派遣。
派人蹲守不可能,那么游客舉報以后,執法人員又怎么取證呢?當然,有人說游客可以自行拍視頻,向執法人員提供證據。然而,游客是來旅游的,多數都是跟團走的,沒有時間等,不可能留下來等執法人員趕到老現場來處理,最終,游客只能不了了之,可見執法比等候時間統計更難才是真問題。
這使筆者想起有的地方曾經為了改善廁所環境衛生,明確廁所的蒼蠅數量不得超過規定的只數,比如,北京規定每間公廁的蒼蠅數量不得超過兩只,南昌規定不超過三只,南京要求不超過五只,三亞則要求無蒼蠅,結果,這些規定均因不具備可操性,淪為一紙空文。事實上,國家旅游局要求景區上廁所等候不超過10分鐘,同樣是一個難以操作的規定,最終會淪為紙上規定,成為笑柄。
退一步說,即使要求等候上廁所不超過10分鐘具備可操作性,恐怕也會遭到游客的抱怨,因為有的人內急,恐怕1分鐘都等不起,又怎能等10分鐘?因此,量化游客等候上廁所的時間,看起來簡單,做起來很不容易,所以,這個想法雖好,實際上是空想,太不切實際。所以,國家旅游局要求景區在軟硬件設施上都要跟上,做到兩手抓、兩手硬,怕就怕最終“軟”“硬”都不行,游客等不急了就只有“漫天皆廁所”。
(責任編輯: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