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兩條相關新聞,均與文明行為有關。據現代快報報道,宿遷市日前召開《宿遷文明20條》新聞發布會,共提出了20條文明建議,其中多數都是諸如不說臟話、不過分勸酒、吃飯不“吧唧嘴”等日常生活中的細節問題。宿遷市文明辦工作人員稱,對部分程度較重,并且屢次勸說無效的,在保證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情況下,進行曝光。另外一條消息是,6月4日上午,昆明一名70多歲的老人竟當著全車人的面,在公交車上大便。在遭到指責后,老人還把裝有大便的塑料袋扔出車窗。
顯而易見,這位老人如果生活在宿遷,他的行為無論如何不符合官方發布的“文明20條”。那么,對于這樣的行為,又該怎么處理?曝光嗎?
說臟話、過分勸酒、吃飯“吧唧嘴”、坐電梯不先下后上,確實都屬于不文明行為,都是亟待改變的現象。但是,官方這個“文明20條”,似乎并不類似于文明公約之類的、全體市民努力共同做到的目標,本質其實是政府在干預市民日常行為。這種干預,怎么可能“保證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尤其是程度較重者還要進行曝光。那位在公交車上大小便的老人,行為自然是失當的,但是他找到了一個讓大家無奈的理由:這個行為不違法。他的行為雖然讓人氣憤,但是大家都明白,除了選擇共同譴責,可能沒有法律條文能懲治他。
一個文明城市究竟應該有什么樣的氛圍,不知宿遷市政府相關部門想清楚了沒有。是讓全市人民生活“曝光恐懼”之中呢,還是大力宣揚文明的行為,讓市民的文明行為由被引導轉變為自覺?
另外,凡政府出臺規章制度,總要考慮一個落實的難易度。很難想象宿遷市里在飯館、在電梯間等等公共場所都布滿了志愿者去管理并曝光不文明行為。也許,這文明20條,更應該以文明公約的方式推出。另外,凡事從娃娃抓起,幼兒園、小學校應該更重視孩子行為習慣的引導。明理的孩子,很快就會成長為文明的成人。市民身邊更多的是正向的引領,這才是該市應該有的文明氛圍。F102
(責任編輯:周姍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