轟轟烈烈的整肅之下,輿論對黨政反腐已大為脫敏。但近日一則報道,透出國內反腐值得反思的另種境況。據參考消息網報道,一位內地青年近日在香港參加駕考路試時,塞給考官500元紅包。事后這名青年被捕并轉送廉政公署接受調查,可能面臨被判入獄。此案并非孤例,早前亦有內地人士在港考牌時送錢給考官而入獄8個月,且辯解稱在內地屬正常做法,以為在香港也通行。
這一做法在內地正常嗎?對生活在內地且稍有社會閱歷的人來說,恐怕很難反對。睜眼環視,去駕校學車給教練考官送禮,上醫院看病給醫生塞紅包求關照,小孩入托進園上小學給老師送禮,找工作托人說請更要送禮,甚至還有農村村民到村里蓋公章也論次給錢。面對幾乎成為生活方式一樣的灰色行為,多數人已失去正常與否的是非判斷。
這沉淀在人心之內的積習流弊,正是使內地青年觸犯香港廉政法律的心理動因。若論無知者無罪,更是反證我們被灰色的社會生活包圍太久。與手握公權的官員腐敗相比,這些彌散在民風日常之中的腐化,與人心水乳交融,更難凈化。制度性的腐敗可以施以重典,但對社會的敗壞又該怎樣扭轉頹敗之風?
以黨風帶動政風,以政風帶動民風,是反腐整肅宣誓的路徑選擇。從具體實踐來看,更需要從道德宣講層面,落實到可以實操的具體措施。這一邏輯與黨內反腐的設計,是完全一致的。門診的醫生、學校的老師、駕校的教練、淘寶的小二等等,就像生活中的路人甲、路人乙一樣平常,他們不是紀委重點監督的對象,但他們一起塑造了我們對社會生活的日常感受。
這樣的社會凈化,難度不亞于一場土壤改造,但也并非幻想。除了廣為人知的香港廉政公署,全世界還有很多民間反腐實踐,他們在政府之外構成了社會凈化的另一種力量。比如,以色列的“國家廉政運動”就是一個知名的民間反腐敗組織。這些民間反腐力量的存在,彌補了政府反腐難以觸及的社會空白。
從內地現實來看,更積極地培育那些自主有為的行業自治組織,也是推動社會反腐、凈化民風的一個選擇。但內地的不少行業協會組織,成為行政力量延伸到行業內部的“二政府”,失去了真正對行業利益承擔責任的內在動力。只有鼓勵行業組織真正有能力對自身行業負起責任,行業自律與風氣凈化才會從利益上變得必要,而不只是道德上的被動響應。
此次內地青年在港考駕照行賄,就有香港的汽車駕駛公會代表發言,嚴厲抨擊這種行為。這種行業組織之所以能立場鮮明反對行業腐化,乃是基于對行業的長遠利益和公眾形象考量。必要的時候,也有能力清除行業的害群之馬,通過懲惡揚善,樹立行業的監管標準與口碑形象。
人心流弊病猛于“腐”,紀委太忙了,不妨也請請這些“外援”。
(責任編輯: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