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住一小區,相煎何太急。在廣州白云同德圍的翠悅灣小區內,由于同一小區內有一片解困房,“富人區”物管及業主單方面修了一道鐵絲網圍墻,不讓“貧民區”業主共享小區公共配套。西側業主認為,東區解困房及金德苑業主管理費較低,如果要拆除鐵絲網的話,雙方應交同樣的管理費。而鐵絲網東側不少住戶則不同意交納同樣管理費,原因是兩邊樓宇條件及屬性不同,但公共配套應是大家共享的。近期又有住戶集中投訴,而官方幾次出手均未果。(12月24日《南方都市報》)
貧富混居,難免會產生一些矛盾,翠悅灣小區的“富人區”與“貧民區”所遇到的現象應不屬個例。某種意義上,化解貧富業主間的矛盾,本質上就是彌合階層裂痕的過程,但這并不是說貧富混居后鐵定會產生摩擦。應當看到,有的貧富混居,從規劃始起就為后續矛盾埋下伏筆。從新聞中可以看到,該小區表面上實現了貧富生活在一個院子里,實際上又高度集中,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鐵絲網圍墻的出現。
并不否認,既然是貧弱群體,其生活空間大多相對狹窄,向外拓展空間的可能性更大,自然難免對包括富裕群體在內的業主造成一定的影響,這是貧弱群體需要改進之處。但就小區整體而言,購買了該小區物業,就視同默許對方共同生活在小區這樣的空間。至于雙方之間矛盾的消除,需要物管和業主的充分溝通,而非一隔了之。
當然,道義責任并非只屬于富人,貧弱群體同樣有其道義責任。富人有責任尊重貧弱群體的生活權利,貧弱群體有責任愛護公共環境,尊重富人私密空間的寧靜。物管也不是只有管理,創造彌合雙方裂痕的條件,同樣是其道義責任。
(責任編輯:武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