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的消息說,房地產稅法案已經在起草中,最早明年開始執行。
其實,關于房產稅,有很多問題需要理清楚。
第一,房產稅近年內幾乎不太可能推出。一是從資料上看,今年全國人大沒有公布房地產稅的立法計劃,也就不可能在明年開始實施。二是國務院剛剛公布不動產統一登記的征求意見稿,不動產統一登記都只是起步階段,房地產稅談何征起。
第二房產稅對普通老百姓究竟是好是壞?這要取決于征收的政策。從上海和重慶兩地的試點來看,滬渝房產稅試點基本針對新購住房(重慶納入了存量的別墅),稅率相當溫和:上海稅率是0.4%-0.6%,重慶稅率是0.5%-1.2%。由于征收范圍較窄,僅集中在增量房市場而沒有涉及存量房,再加上稅率較低,房產稅并沒有起到預期的壓低房價的作用。
第三,房產稅可能帶來什么。按照專家說法,如果下一批試點房產稅,有可能在征稅范圍上考慮存量房,對第二套及以上的所有房地產實施征稅;稅率上應該比滬渝大幅提高,這樣可以嚇阻新的投資者進入住宅市場,并且會讓原有的投資者將多余的房子吐出來,如此房地產市場的供需矛盾將會得到一定的緩解,價格自然就下來了。
第四,房產稅的法律邏輯。如果拋棄現狀,但從法律邏輯來論,房地產稅屬于是重復收稅。房產稅是有房子了,有了地產你才收稅。我們現在的老百姓沒有地,地是政府的,因為我們拿到70年的房產證和40年,50年的,在某種意義上中國的所謂擁有了房產證的人,都是租了四五十年。既然租了70年的使用權,繳什么房產稅,這房子都不是你的,地也不是你的,邏輯上是這樣的法律關系。但是因為我們的房子前些年漲得太快,利潤太高,所以大家都提出來能不能用房產稅的辦法來調劑市場,調劑地價,調劑房價。但它勢必帶來在土地和房地產開發過程中的稅收重復征收的問題。這也是房產稅在政策研究中必須考慮清楚的問題。
(責任編輯: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