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在北京、河北、江蘇等地采訪了解到,在各地探索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過程中,違規、壟斷、暗箱操作、逆向選擇等現象多發,一些公共服務項目回扣高達40%。一些中標企業表示:不給回扣做不成生意,給回扣利益就不多了。(7月3日《經濟參考報》)
明顯可以看出,這些中標企業感到很委屈,他們認為回扣這么多,自己的利潤空間被壓縮了。其實,這純粹就是得了便宜還賣乖。這40%的回扣真會是企業出的嗎?很顯然,這筆錢是羊毛出在了羊身上。實際上這些回扣都依然是政府的錢,只不過,中標企業多賺了而已。
我們不能回避的一個問題是,凡是政府購買的東西壓根就沒有和市場價持平的,很多東西甚至會是市場零售價的好幾倍。同樣的產品,同樣的質量,同樣的型號,同樣的品牌,政府購買的為啥就比老百姓的還貴?這顯然不符合市場規律。
對于這種情況,各地政府采購部門都有著自己的說法。去年某地被爆出了一個電腦1萬元的新聞,而有關部門的解釋是電腦質量好,比老百姓平時使用的檔次高。還有某地采購了一批打印機,是普通的品牌,而價格比名牌還貴,你說人家是怎么解釋的,他們說這是專門讓企業依據辦公需要設計生產的。
當政府的采購超越市場價格的時候,這樣的采購必然是存在問題的。而對于中標企業來說,其實他們一點損失也沒有,無非是把1000元賣給老百姓的物品,10000元賣給了政府而已,盡管付出了40%的提成,其實他們賺取的遠遠超于市場銷售時的利益。
這才是最為可怕的地方。原來沒有實施政府采購的時候,是有具體辦事的人員多開發票謀求私利的事情,而實施了政府集中采購后,更嚴重了。實施政府采購的目的就是為了堵塞這個漏洞。尷尬的是,漏洞不堵倒還罷了,這一堵不要緊反而口子更大了。不僅沒有少花錢,反而讓中標企業多賺了錢,政府多花了錢。
嚴懲招標環節的腐敗現象已經顯得很是迫切了,我們在抓人的時候,在判刑的時候,還要想些辦法堵塞這個漏洞。
一方面,我們要建立一個機制,政府采購的物品絕不能選擇最好的。雖然是用于辦公,對于普通的工種來說,有必要用配置最高的電腦嗎?政府采購的物品必須是市場上的尋常之物。這樣他們造假的載體就失去了。另一方面,我們需要讓政府采購的物品單價低于市場價。這個其實多么的簡單,政府采購就是批發,老百姓購買就是零售,批發的價格永遠會低于零售的價格,這是最為淺顯的道理。當政府采購的物品和市場價格持平的時候,就需要引起重視了。而當政府采購的物品高于市場價的時候,就需要啟動問責機制,看看這個不太尋常的價格是如何產生的。
沒有漏洞的堵塞,政府采購就永遠會亂糟糟的。我們更需要對拿出40%回扣的中標企業進行調查,看看他們的產品究竟是高于市場價多少賣給政府的?符不符合價格法的定價規律?
(責任編輯:張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