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表示將部署對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實情況開展督查。這是新一屆政府成立后,國務院對所作決策部署和出臺政策措施落實開展的第一次全面督查。
關于政令一詞,清代著名經學家孫詒讓解釋為“凡施行為政,布告為令”。也就是說,布告與施行集于一體方為“政令”之正義。2014年,時已過半,亦如行舟中流,就像通知中所言,對于中央政令,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合力推進,一些重點工作取得積極進展,收到實效,但必須看到,不少政策措施落實的力度不到位、效果不明顯,沒充分發揮應有的作用。若不及時督查、再落實,可能會影響全年經濟社會發展預期目標的實現。
政令不暢,“中梗阻”、“最后一公里”的現象比比皆是。很多政令就像石頭扔進池塘后泛起的漣漪,越來越淡最后消失,有些政令因為可能會損害某些地方、部門的自身利益,他們便選擇性宣傳,選擇性執行。陽奉陰違,層層卸力。有一句民間順口溜是這樣說的:中央政策大晴天,下到地區起點云,傳到縣里變成雨,落到鎮里淹死人。很形象地描述了政令在具體落實過程中的異化和變形。
不妨試舉幾例,如中央去年出臺嚴規,禁止各地新建樓堂館所,但嚴令之下,明目張膽建辦公樓的現象有所收斂,但一些地方和部門轉而以“商務中心”“綜合業務大樓”“市民服務中心”等各種名義暗度陳倉,奢華之風由明轉暗。還有一些惠民政策,異化為“惠官”政策。《半月談》6月2日報道,江西省農機系統45名國家工作人員涉嫌濫用職權,致使大量農機購置補貼被套取,該窩案串案涉及省、市、縣三級農機局長20人。當然,政令不暢也不排除另外一些因素。例如,對政令理解的不深不透以偏概全,標準不一,各吹各的號、各走各的調。缺乏深入細致的分析和研究,一知半解,執行起來難免跑偏。
基于政令不暢的種種病態和病因,政令督查過程中,除了處理個案,還應進行系統性修補——政令制定時要合情合理,防止一刀切,充分考慮到各地方情況;繼續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減少流轉層級便減少了被扭曲的可能;強化對權力的監督制約,要科學配置權力,建立健全決策、執行、監督共同發力的機制,將權力運行的每個部位、每個環節都置于有效的監督之下。
(責任編輯: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