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音樂正在逐步取代唱片公司等傳統行業主體,走到音樂傳播前端,甚至改變整個音樂產業業態
根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發布的第三十三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中國網民在2012—2013年對各類網絡的應用中,網絡音樂以73.4%的使用率繼續保持第四大網絡應用類型的地位,僅排在即時通信、網絡新聞和搜索引擎之后,用戶規模達4.5億。手機網絡音樂在移動終端應用中的排名與此相同。近幾年來,網絡音樂一直穩居互聯網娛樂性應用之首。
應該說,網絡音樂無論其屬性特征、發展狀況、體量規模,還是它對廣大網民的互聯網生活形成的人文影響,都悄然將這一獨特網絡文化形態做了定格。從2003年開始,多家互聯網公司陸續以不同形式進入音樂市場,經過網絡環境的10年變遷,網絡音樂發展已經進入相對穩定的平臺期。百度、騰訊等網站因其強大的用戶資源,獲得了網絡音樂傳播渠道的強勢話語權,酷狗、酷我、蝦米等網站也或因專業軟件支持或因特色音樂服務贏得了眾多網民的追捧。它們逐步取代了唱片公司等傳統行業主體,走到音樂傳播前端,直接搭建服務公眾的平臺,甚至改變著整個音樂產業業態。現在我們已經看到,高品質的音樂內容越來越多地被呈現,個性化的服務體驗源源不斷地被提供,廣大網民可以從互聯網上獲取大量豐富的優質音樂資源。
相對于網絡視頻、網絡文學、網游等其他網絡文化形態而言,網絡音樂能取得這樣的地位多少出乎意料。簡單梳理一下網絡音樂發展脈絡不難發現,互聯網應用進入網民生活之初,就將音樂帶了進來,同時也將互聯網的功能更多定位在傳播上,并根據數字技術進步的程度,不斷實現制作、傳播和消費模式的革新。網絡音樂,一面是網絡,一面是音樂(當然,我們現在能看到的更多的是歌曲和歌曲相關的內容),音樂的數字化形態和傳播方式并沒有改變它的任何文化屬性。網絡音樂的諸多特性如即時性、開放性、交互性、共享性等等也都基于網絡特征,作為傳播內容的音樂本體并未受到太大的影響。貝多芬的經典音樂數字化并在網絡上傳播,它便成為網絡音樂的一部分。《老鼠愛大米》《兩只蝴蝶》等貼有“網絡歌曲”標簽的作品,其自身與別的歌曲也并無質的區別。與網絡視頻中網絡與視頻的隱約游離、網絡文學中網絡與文學的彼此滲透、網游中網絡與游戲的互相依賴這些特征相比,網絡音樂的內容、載體、傳播方式的功能定位是清晰的、相對獨立的,這些功能都在獨立發展的同時,推動著網絡音樂整體上的不斷壯大。
但網絡音樂發展不是一步到位的。在其迅猛發展的背后,尚有一系列至關重要的問題亟待解決。多年來,互聯網的內容版權問題一直是內容提供者的痛,音樂產業也長期未能跳出惡性循環的軌跡。這幾年隨著公眾版權意識的增強和版權法規制度的完善,盜版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得以解決,各大門戶網站音樂平臺紛紛與傳統唱片公司、音樂制作人或機構合作構建正版曲庫,重新“擁抱”內容和版權。但是,整個互聯網要完全解決盜版問題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同時,盡管國內互聯網音樂平臺一直沒有停止對商業模式的探索,有的已經開始嘗試會員收費、下載收費或流量分成等方式,但現階段互聯網運營中較為普遍的廣告模式嚴重消減了我國網民的付費意識和習慣,絕大多數人不愿為網絡音樂消費買單。網絡音樂平臺、唱片公司和音樂制作者均很難從互聯網的快速發展中獲取相應的回報,極大地損傷了他們對音樂生產、傳播的積極性,不利于網絡音樂甚至整個音樂產業的健康發展。網絡音樂產品的正版化進程、合理化商業模式的構建等問題,都是涉及社會觀念革新、制度措施完善的全面系統性問題,一方面要培養網民的消費意識和習慣,一方面需要政府提供政策支持,整個行業也要嘗試設定統一可行的規則,缺一不可。
除了電腦終端網絡音樂發展積累的有益經驗和日益形成的良好態勢,面對移動互聯網發展的迅猛勢頭,各種專業性更強、用戶體驗更好的移動終端應用不斷給音樂傳播插上新的翅膀。在網絡音樂從業者的不斷求索和探尋中,我們有理由相信網絡音樂將迎來新一輪飛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