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是社會基本公共信息,是生產生活、自然地理、歷史文化的重要載體,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著基礎性作用。近日,民政部相關負責人在“推動高質量發展”系列主題新聞發布會上介紹,截至今年8月,全國已規范命名鄉村地名43萬條,設置鄉村地名標志33萬塊,安裝樓門牌1442萬塊,鄉村地區“有地無名”“一地多名”等問題持續改善。
去年7月,民政部印發《關于開展“鄉村著名行動”助力鄉村振興的通知》,其中提出,以鄉村地名采集上圖標注為牽引,全面推進鄉村地名命名管理、地名標志設置維護、地名文化保護弘揚、地名信息深化應用和地名賦能產業發展,助力鄉村全面振興。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地名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從地名命名更名、地名使用、地名文化保護、監督管理等方面對《地名管理條例》作了細化和補充,同時對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義、地名的專名和通名、地名文化遺產、歷史地名等概念進行了解釋說明,為進一步提升地名管理服務水平提供了制度保障。
讓“無名”的“有名”,也讓“有名”的“揚名”,對于發揮地名的“指路”基礎功能、助力歷史文化傳承保護、推動產業振興發展等都具有重要意義。
同時也應看到,一些地方還存在“大、洋、怪、重”等不規范地名現象。比如,有的地方“有地無名”“一地多名”等問題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刻意夸大含義、類型和規模;有的盲目使用外語詞及其漢字音譯形式命名地名,以及用外文拼寫地名;有的盲目追求怪誕離奇,地名含義不清、邏輯混亂、低級庸俗、繁簡混搭、中西混用或帶有濃重封建色彩;還有的一定區域內存在多個地名重名或同音等現象。這些亂象既不利于賡續文化傳統,也給基層治理、公共服務、鄉村振興以及人們的生產生活帶來諸多困擾。
2022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曾強調:“要把歷史文化傳承保護放在更重要位置,深入研究我國行政區劃設置歷史經驗,穩慎對待行政區劃更名,不隨意更改老地名。”目前,全國23個省份建立了地名保護名錄制度,已有3萬多條鄉村老地名納入保護范圍。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人們對地名命名的精細度、辨識度、文化度的期待越來越強、需求越來越高。
比如,安徽省蕭縣鞭打蘆花車牛返村、山東省東明縣五霸崗北村,蘊含著豐富的鄉村地名文化。再如,海岳大街、白洋淀路、臨淀路、淀安大街、九河大街……作為“千年大計”“未來之城”的雄安新區,大街小巷的名稱充滿人文底蘊,讓人們置身于古今交融的歷史課堂中。
地名命名和管理工作既是需要耐下心的“慢工細活”,也是一個“技術活”,更是一個“系統活”。一方面,要以群眾需求和推動發展為牽引,理順地名命名和管理工作體制,構建職責明晰、科學高效、協調聯動的工作機制;另一方面,需要注重地名命名的地理歷史文化內涵,加大保護、弘揚優秀傳統地名文化的力度,不僅激活歷史記憶、賡續文化傳統,也能彰顯時代之美。